教師加班費 桃教產:善政要落實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5日到市府前陳情,指教師加班費政策渾沌不明,4訴求喊話「善政」要落實。(蔡依珍攝)
「善政」要落實!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市長張善政籤核教師可請領加班費,且經費由教育局編列,全臺最優,豈料經費嚴重不足,擔憂看得到吃不到,5日怒吼「教育局不要扯後腿」。教育局強調市立國高中小及幼兒園教師都適用,至於支給原則將凝聚共識後供各校遵循。
桃教產理事長吳明玉表示,歷經2年多爭取,大力肯定張善政7月10日同意核發教師加班費,讓桃園繼臺北、臺中後,成爲全臺第3個教師可支領加班費的直轄市,且首創由教育局編列經費,不會排擠學校原有預算,但7月31日調解會上,教育局僅派專員出席,對於適用對象、加班項目、施行時間、預算規模都渾沌不明。
吳明玉說,昨經馬拉松式開會討論後,教育局已宣佈市立國高中小及幼兒園教師都適用,但經費卻少得可憐,草案是49班以上1年4.9萬元、12班以下1年1.2萬元,擔憂看得到、吃不到,流於空談,且發給誰校長也會一個頭兩個大,強調可申請項目都已羅列出,應有設算基準可編足,若無法一次到位也能逐年調高,別讓「善政」美意落空。
吳明玉強調,教師唯有配合學校事務加班,例如班親會、校外教學、陪同會考等,才能請領加班費,以國中導師爲例,3年最多也才30小時,並不會用太多公帑,感嘆過去雖有補休制度,但若仍有課得自己找其他老師代班,當節薪水還要自行提撥給該師,實情是根本補休不到,希望透過實質加班費,或在經費用罄時比照高雄教師「優惠倍率補休」加班換1.5倍補休,真正疼惜教師。
教育局說明,教師加班得於2年內擇期補休或課務派代,爲提供教師加班更多元補償機制而增加請領加班費選擇,採正面列舉方式擬定支給草案,待凝聚共識後供各校遵循。至於採優惠倍率時數補休經教育部函覆未認同且無法源依據,無法辦理,其餘部分將再研議。
吳明玉說,8月8日週五將進行第二次調解,會持續力爭經費編足和優惠倍率補休,若無善意回應將申請仲裁,請勞動局仲裁委員會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