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公共滅火器頻自爆 逾萬支過期快報廢

桃園市許多住家、巷弄過去在市府補助下設置滅火器,近期卻頻傳自爆,引發民代質疑。圖/議員鄭淑方提供

桃園市近期頻傳公共滅火器自爆,民代昨質詢披露,光楊梅區近1年來發生5起,「如不定時炸彈」,呼籲市府建立巡檢平臺。民政局迴應,全市過期滅火器共1萬657支,已函請各區公所更新或報廢,消防局會協助各區隨機抽檢滅火器,落實管理維護。

桃園市政府統計,民政局共補助裡鄰設置11萬9605支滅火氣,放置在住家、巷弄等公共空間,由里長負責管理,但長期風吹日曬雨淋,部分滅火器瓶身、把手、插銷都已生鏽,甚至發生爆炸意外。

市議員鄭淑方昨質詢直言,楊梅區從去年8月至今年5月,發生一連串公共滅火器爆炸事件,這些滅火器都在使用安全期限內,外觀看不出任何問題,等到爆炸後,才發現內部嚴重鏽蝕。

「應該用來救災的設備,竟變成不定時炸彈。」鄭淑方認爲,滅火器爆炸恐造成財損,甚至傷及民衆,她要求市府巡檢、清查,也要檢討相關採購情形等,不能每次爆炸後,才敷衍迴應。

楊梅區公所表示,2024年發生2件位於光華里、富岡裡,今年有3件在埔心裡、上湖裡及富岡裡,其中1件自爆時,有噴灑到人員,就醫檢查無大礙;設備廠商初判,長期日曬雨淋,瓶身受潮鏽蝕,瓶內壓力導致乾粉外泄,目前都已修復。

民政局長劉思遠說,過去市府補助裡鄰設置滅火器,但現在室內場所有更好的消防設施,已不鼓勵購買滅火器,2017年起市府規定,里巷道滅火器僅能用地方建設補助款購置,裡基層工作經費僅可換藥劑乾粉。

劉思遠說,現有滅火器依「桃園市各區里巷道滅火器維護及管理注意事項」規定,針對設置地點、維護管理及教育訓練面向皆有規範;民政局每年會函請各區公所清查裡內滅火器,截至去年11月,全市藥劑過期的滅火器共1萬657支,民政局已要求區公所將過期滅火器藥劑更新、更換或報廢。

消防局長龔永信表示,里巷道滅火器不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範內,消防局未曾接獲滅火器自爆案件通報,但仍會每季協助各區隨機抽檢滅火器,並將結果函知公所督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