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時炸彈?桃園公共滅火器頻自爆 議員批管理失職
桃園市許多住家、巷弄過去在市府補助下設置滅火器,近期卻頻傳自爆,引發民代質疑。圖/議員鄭淑方提供
桃園市近期頻傳公共滅火器自爆,其中,楊梅區近一年來發生5起,宛如不定時炸彈,民代質疑滅火器經日曬雨淋鏽蝕嚴重,呼籲市府應建立巡檢平臺。民政局迴應,全市過期滅火器共1萬657支,已函請各區公所更新或報廢,消防局也會協助各區隨機抽檢滅火器,落實管理維護。
桃園市許多住家、巷弄設置戶外滅火器,市府統計,民政局共補助裡鄰設置約11萬9605支,平時放置在公共空間由里長負責管理,但因爲長期風吹日曬雨淋,部分滅火器瓶身、把手、插銷都已生鏽,甚至發生爆炸意外。
市議員鄭淑方今質詢時直言,楊梅區從去年8月至今年5月發生一連串公共滅火器爆炸事件,這些地點都是民衆日常頻繁出沒的場所,不僅造成財損,更可能會傷及民衆,而這些滅火器都在使用安全期限內,外觀看不出任何問題,等到爆炸後,才發現內部鏽蝕狀況令人怵目驚心。
「應該用來救災的設備,竟變成不定時炸彈!」鄭淑方質疑,爲何這些滅火器長期鏽蝕卻無人巡查?市府究竟有無清查這些「未爆彈」放置在哪些場所?要求市府徹底檢討過去5年內消防器採購的廠商名單、得標金額,及相關出廠證明等資料,不能每次爆炸後才敷衍迴應。
民政局長劉思遠表示,過去市府會補助裡鄰設置滅火器,但現在室內場所有更好的消防設施,市府並不鼓勵購買滅火器,2017年起市府已規定里巷道滅火器僅能用地方建設補助款購置,裡基層工作經費則僅可換粉。
劉思遠說,現有滅火器依「桃園市各區里巷道滅火器維護及管理注意事項」規定,針對設置地點、維護管理及教育訓練面向皆有規範;民政局每年會函請各區公所,協助清查裡內滅火器現況,截至去年11月,全市藥劑過期的滅火器共1萬657支,民政局已要求區公所將過期滅火器藥劑更新、更換或報廢。
消防局長龔永信表示,里巷道滅火器不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範內,消防局也未曾接獲滅火器自爆案件通報,但仍會每季協助各區隨機抽檢滅火器,並將結果函知公所督導改善。
桃園市許多住家、巷弄過去在市府補助下設置滅火器,近期卻頻傳自爆,引發民代質疑。圖/議員鄭淑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