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勤產總至法院要求解散長榮工會 市府:3月底前須開會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產業總工會、桃勤工會、長榮航勤工會基層員工今(11)日上午到桃園地院前陳情,以長榮航勤工會四年內未召開會員大會,長期無作爲且損害基層員工權益,且工會爲少數主管獨裁霸佔,導致屢次開會均流會,已違反《工會法》,依法希望市府與法院能解散長勤工會;桃園市府勞動局指出,桃市府已發文給長勤工會須於今年3月底完成定期大會,否則將依工會法向法院申請解散。
▲桃勤產總、桃勤工會與長榮工會基層員工代表今天上午到桃園地院前陳情,要求地院硬起來,解散長榮航勤工會。(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勤產總、桃勤工會與長榮工會基層員工代表今天上午到桃園地院前陳情,長榮航勤工會基層員工發言說明。(圖/記者沈繼昌攝)
長榮航勤企業工會總幹事江文修解釋,目前會員數約600位,約佔總員工數27%,外部工會桃勤總會於去年初開始主導操控集體入會,桃園市勞動局以行政命令要求本會在未完成審覈入會申請前,不得召開度會員大會,導致本會會員數暴增數倍,這些會員絕大部分不參與相關會務。加上航空業工作特性爲24小時輪班且航機作業爲1年365天且全天候無間斷,故要達到1/2會員出席大會之成會門檻極其不易。本會都有依法開會,但會員人數突然暴增,導致開會法定人員不足,因此屢次開會都流會。
桃勤產總工會今天上午會同桃勤工會、長榮航勤工會基層員工約20餘人,到桃園地院前陳情表示,市府應聲請解散長榮航勤工會,法院也應同意解散,以免工會繼續侵害基層員工權益。
包括長榮基層員工、空姐等代表依序發言強調,長勤工會長期被主管霸佔,成立前五年不僅沒有爲基層員工爭取權益,更沒有正常招收會員,會員長期只有30人上下,僅佔全體員工的1.62%。長勤工會的無所作爲,導致2022年元旦發生員工集體請假爭議,後續近300位基層員工發起連署要加入工會,希望能改革長勤工會,但長勤工會竟刻意變更入會程序,故意拖延、阻擋基層員工加入工會,市府以「長勤工會違反工會法、無從依章程運作」爲由聲請解散長勤工會,桃園地院於2023勞聲字第8號民事裁定以「解散工會將導致工會無法繼續正常運作,損害會員權益」駁回聲請,後續亦駁回抗告,造成長勤工會空轉一年多,累積違法事實愈來愈多。
▲桃勤產總、桃勤工會與長榮工會基層員工代表今天上午到桃園地院前陳情,長榮航勤工會顧問周聖凱提出說明。(圖/記者沈繼昌攝)
長榮航勤工會顧問周聖凱表示,長勤工會三年未正常召開會員大會、去年連續四次召開會員大會均流會,顯然違反工會法和章程規定之工會義務,更沒有召開會員大會的能力,會員大會一再流會結果是,僅由30位會員所選舉出的工會幹部,就能繼續由少數人來獨裁決定現在600多位會員事務,如果會員大會一再流會、但只要理事會有召開,就會被認定爲正常運作,不斷流會反而最符合資方和工會幹部利益,讓工會幹部權力無限擴張,架空並凌駕於會員大會,嚴重違反工會法所稱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的民主精神,因此會員依法發起各項連署,但長勤工會一再違反工會法與章程,桃園市府與勞動部都管不動長勤工會情況下,基層員工窮盡洪荒之力,期望能改革工會。
桃園地院指出,針對桃園市府先前向地院聲請解散長勤工會,經院方於2023年9月27日以勞聲字第8號裁定駁回,桃園市府提起抗告,經院方合議庭於去年2月27日裁定駁回抗告確定。
桃園市府因未釋明航勤工會有「無從依章程正常運作會務」之情形,與上開工會法規定不符,院方駁回桃園市府解散航勤工會之聲請,於法有據,並無損害長勤公司員工權益問題。至於陳情意旨所指航勤工會種種違法行徑,非院方裁定所得審究,院方目前亦無相關案件系屬,自乏調查審認之權限,未來若有新的聲請案件,院方將依法審慎處理。
▲桃勤產總、桃勤工會與長榮工會基層員工代表今天上午到桃園地院前陳情,桃園警方在場戒備防止陳情事件失控。(圖/記者沈繼昌攝)
市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長董純惠強調,長勤工會於去年兩次召開定期大會與兩次臨時大會均因人數不足流會,導致工會重要議案無法運作,桃市府已發文,長勤工會須於今年3月底完成定期大會,否則將依工會法向法院聲請解散,工會應儘速召開會員大會,以保障會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