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屋激戰少女「想破膜」!人夫狂試失敗不認了 遭判刑4年
臺東人夫將少女帶至湯屋,意圖性交兩次失敗。(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東一名人夫阿峰(化名)2022年底至隔年1月間,兩度將未成年少女小柊(化名)帶至某溫泉渡假村的私人湯屋,泡湯時上下其手並嘗試衝破對方的處女膜,幾度嘗試皆未成功,最終敗下陣來,並給幾千元作封口費。臺東地院認爲,阿峰庭中自始至終未認罪,態度惡劣,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爲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據判決書所寫,阿峰2022年12月間晚間10時許,載小柊至某溫泉渡假村泡湯,並在私人湯屋內以嘴、手對其進行侵犯,隨後想將性器侵入小柊下體,「他想要衝破處女膜但沒有成功。」
隔年1月,阿峰以相同手法將小柊帶至私人湯屋,並再次嘗試進入少女性器官,同樣沒有成功。少女表示,第一次返家前阿峰給她3000元,稱是補償費;第二次去湯屋則給她5000元,同樣稱是封口跟補償費。
阿峰辯稱,兩人去湯屋僅是單純泡湯,兩人都有穿着浴袍,至於會給錢,一方面是擔心她身上沒錢,另一方面是去湯屋由自己開頭,小柊有同意,但怕她將這件事講給老婆跟她的家人知道。然經調查不屬實。
臺東地院審酌,阿峰明知小柊未滿16歲,就兩性關係仍處懵懂狀態,竟爲一己私慾,將其帶至湯屋內對其進行兩次性行爲,嚴重影響小柊身心正常發展。法官考量阿峰已有妨害性自主前科,對此次案件始終否認,犯後態度惡劣,最終依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2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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