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子農會傳賄選!男子付2000元車資載去投票 中檢傳喚4人

臺中市潭子區農會代表改選爆疑似賄選案,劉姓男子涉替賴姓男子出資約2000元車費,載賴去投票給劉支持的人,臺中地檢署13日傳喚4人,訊後認定劉、賴涉違反《農會法》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訊後請回。(潘虹恩攝)

臺中市基層農會選任人員選舉纔剛落幕,但潭子區農會爆出疑似賄選事件,劉姓男子爲求支持的李姓會員可以當選農會代表,涉替賴姓男子出資約2000元計程車費載賴男前往投票。臺中地檢署13日傳喚4人到案,訊後認定劉、賴涉違反《農會法》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訊後諭知請回。

臺中地檢署日前獲報潭子區農會選舉,有會員爲求其支持的特定會員代表順利當選,涉嫌提供計程車接送會員至投開票所進行投票爲對價,賄賂具有選舉權之會員等情資。臺中地檢署即指派檢察官陳東泰指揮台中市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偵辦。

據查,劉男爲求支持的李姓會員可以當選農會代表,花了約2000多元叫車,載賴姓會員到投票所投給李,投完又載送劉到雲林進香。檢方13日指揮專案小組傳喚劉、賴和司機、同行友人等4人到案釐清案情,訊後認定劉和賴涉犯《農會法》之投票行賄、受賄等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