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很大!1支風機拿40萬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索賄320萬判5年6月
前雲林縣麥寮鄉長蔡長昆,藉機勒索綠能公司達德集團320萬元,25日雲林地方法院判處蔡5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
前雲林縣麥寮鄉長蔡長昆得知達德集團擔心風力發電工程遭藉故勒令停工或遭遇鄉民抗爭,藉機勒索達德集團320萬元,並由前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請鴻捷公司負責人鍾慶郎先替達德支付蔡320萬元,再由鴻捷公司的工程款中回補,25日雲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蔡5年6月。
達德集團以創維公司名義開發陸域風電,但因施作風力發電工程利益龐大引發覬覦,且工程影響居民生活,導致陸續遭受抗爭,地方人士、民意代表變相要求達德集團支付地方回饋、索討承攬下包工程。
蔡長昆得知達德集團懼怕無法施工,竟爲謀取私利,利用鄉長有發文令其停工的權勢,且熟稔鄉民及地方事務,得以藉口替鄉民爭取回饋金、賠償,發動鄉民至工地現場抗爭,勒索達德集團,
達德集團王雲怡等人爲能夠順利施工,委託沈宗隆邀集蔡長昆等人見面,蔡長昆要求王雲怡給予1支風機40萬元、麥寮鄉有8支風機計320萬元,王雲怡因未準備現金,於是由沈宗隆請鍾慶郎替達德集團先支付蔡長昆320萬元,再由鴻捷公司的工程款中回補。
雲林地方法院審酌蔡長昆身爲麥寮鄉長,爲圖一己私益,藉勢藉端勒索財物,且金額高達320萬元,實有不該。惟念及蔡長昆犯後自偵查起迄、審理時均坦承犯行,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已見悔意,應無必要予以從重嚴懲,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
蔡長昆得知被判刑後表示,這樣的刑度還是太重,當初他也是受人所託處理,至於是否會上訴,則交由律師處理。
另外,蔡長昆友人陳英南,向達德集團展示與蔡長昆及麥寮鄉民熟稔關係,要求達德集團給付「定作管路工程利益」,但因陳英南不符合承包條件,最後未取得承攬工程利益,犯恐嚇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