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洗車工開阿法「3大錯」撞死醫學生 有逃亡可能再延押2月

▲臺中一名吳姓洗車工撞死陳姓醫學生,近日遭延押2月。(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吳男駕車犯「3大錯」無照、酒駕、闖紅燈,撞死騎車外送貼補家用的陳姓醫學生,甚至犯後肇逃,經警方查緝纔到案。中檢在今年5月起訴移審後,法院裁定續押,近日羈押期滿,地院認爲吳男仍有逃亡可能,延押2月。

中檢追查,吳男於今年3月8日凌晨0時許與友人在西屯區的KTV聚會,席間飲用多罐啤酒,至凌晨3時許結束後,搭乘計程車轉往某精品旅館。吳男當下明知自己已經酒醉,駕車恐有發生意外之風險,且自己也未持有合格駕照,但仍執意從該旅館駕駛小客車沿黎明路三段往廣福路行駛,並於凌晨3時44分許行經黎明路、凱旋路口時,高速闖越紅燈,猛力撞上正在送外送的陳姓醫學生。

▲吳男當時犯後肇逃,被法院認定有逃亡之虞。(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陳男遭撞擊後當場倒地,受有頭部外傷合併顱內出血、顱骨骨折、頸椎骨折、腹腔內出血等嚴重傷害;而肇事的吳男則未報案,當即駕車逃離現場。後續救護人員趕抵後,立即將重傷的陳男送醫,但仍因創傷性休克,搶救後於同日清晨5時1分宣告不治死亡。

警方於同日凌晨5時許循線查獲肇逃的吳男,並對其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測試,發現其酒精濃度達0.37mg/L,已經超過法定標準。檢方今年5月偵結,依酒駕致人於死罪、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嫌將吳男起訴。

吳羈押期日近日屆滿,臺中地院審酌,吳男事發當時有肇事逃逸,以此認定吳男有逃亡之虞,非予羈押,明顯難以進行審判,諭知吳男自8月6日起延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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