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工地網紅「夢戈」大暴走!拿鋸子揮砍工人頭部 下場出爐
臺中街頭3月26日發生砍人案,犯嫌是一名工地小網紅孟姓男子「夢戈」,犯案後他躲進一間茶飲店廁所遭逮(右圖)。(中時資料照)
臺中市南屯區3月時發生街頭砍人案。33歲工地網紅孟姓男子「夢戈」,詢問路人事情不滿回覆,竟持自拍棒攻擊對方,隨後又拿鋸子攻擊另名男工人,犯案後躲進茶飲店的廁所,遭警方圍捕落網。如今法院判刑也出爐,考量夢戈坦承犯案,且與告訴人調解並賠償完畢,最終依重傷害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可上訴。
據瞭解,工地網紅夢戈,自稱是一名單親爸爸、負債362萬元,創辦社羣帳號是爲了紀錄每週還款進度,社羣也經常PO出努力工作賺錢的影片,剴剴案開庭也到場聲援,勵志形象吸引許多人追蹤。不過,砍人事件爆發後,夢戈也遭指控在網路上的人設全是瞎掰,讓粉絲氣炸。
回顧這起事發經過,夢戈於3月26日中午步行經過文心南路與文心南五路口,向賴姓路人詢問事情,對方回「聽不清楚」,夢戈聽了竟暴怒持自拍棒毆打對方左眼,雙方進而發生肢體衝突。期間夢戈的手機掉到地板,賴男撿起後,爲躲避夢戈,跑向自己上班的某社區請保全報警處理,夢戈則追隨進入社區,並走到後方1樓工地拿一把鋸子。
後來一名洪姓工人經過,夢戈誤認對方持有他掉落的手機,上前用鋸子多次砍擊洪男頭部,還用鋸子指着洪男要求交出手機,導致洪男前額擦挫傷,上衣背心也破損。而夢戈犯案後逃離現場,躲在餐廳3樓廁所,警方獲報當場將他壓制逮捕送辦。
臺中地院審理,夢戈僅因細故持足以爲兇器的鋸子朝告訴人頭部揮砍,對社會安全造成相當程度衝擊,所爲應予非難;考量犯後坦認犯行,且已與告訴人調解成立並賠償完畢,兼衡其自述國中畢業、羈押前於工地工作、現無經濟來源等家庭生活狀況,及案發時診斷有不安及激動症狀,最終依重傷害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