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打手訓練基地」大亂鬥案三審定讞 持槍兇手棄保潛逃
管姓男子受託在臺中市大雅區成立「打手訓練工廠」,卻在2021年爆發格鬥衝突,釀成1死3重傷。(本報資料照片)
2021年2月1日臺中大雅區爆發「打手訓練基地」大亂鬥事件,造成1死2重傷,該案「打手訓練基地」負責人管芥寬一審遭判17年,其餘共犯各判13年至15年不等徒刑,二審逆轉改判4年6月,上訴三審駁回確定;其中共犯蔣啓勳被依《殺人罪》判13年8月確定,他卻逃亡未到案執行,法院沒入20萬保證金。
「打手訓練基地」2017年由管芥寬創立,用於訓練線上博奕「九州娛樂城」的打手。2020年,管芥寬懷疑手下連男挪用基地款項,指揮手下將連男關入狗籠並打斷手掌與腳指。連男不滿,被迫北上集結12名同夥,於2021年2月1日攻擊基地報仇,雙方在基地內爆發大亂鬥。
管陣營約15人與連陣營互持刀械、鐵棒、球杆及鋁棒激烈衝突。連陣營寡不敵衆,連男遭活活打死,另兩名同夥重傷,現場留下大量作案工具。
檢方偵結後,以殺人及組織犯罪起訴管芥寬及共犯14人。臺中地院一審認定,管等因財務糾紛互毆,造成連男死亡,痛斥其視人命如草芥,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威脅,判管芥寬17年徒刑,其餘共犯各判13年至15年不等徒刑。
臺中高分院二審逆轉,認定管芥寬並未直接指揮攻擊行爲,《殺人罪》部分改判無罪,僅《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判刑4年6月。其餘共犯依殺人及組織罪判12至14年不等。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其中,開槍射擊連男大腿的共犯蔣啓勳,被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殺人罪判刑13年8月,判決今年3月確定。然而,蔣男判決確定後棄保潛逃,檢方已發佈通緝,臺中地院於今年8月底裁定沒收其20萬元保證金,至今仍未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