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變態狼師判12年 3度延押
陳姓狼師3度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停押遭駁回,地院並裁定自6月13日起延押2月。(本報資料照片)
40歲陳姓男子利用擔任補習班教師、國小代課教師機會,自2015年起長達9年時間偷拍女同事及未成年女同學如廁、入浴影音,並上傳網路羣組供人觀賞,被害多達30人,他去年11月遭臺中地院裁定羈押並延押2次,今年5月29日被判刑12年,可上訴。陳男希望能在外工作賠償被害人,並在入監服刑前向家人道歉、告別,本月再聲請具保停押,臺中地院認爲陳男有逃亡之虞,駁回聲請,並裁定自6月13日起延長羈押2月。
陳男於2015至2017年在臺北市擔任補習班教師,利用職務撫摸未成年女同學胸部並偷拍,另將密錄器裝在保特瓶中,在廁所偷拍多名女同學如廁。
陳男自2019年起擔任國小代課老師,2020年8月邀同學到宜蘭2天1夜遊,竟在民宿浴室以保特瓶密錄器偷拍少女入浴;2021年起連續3年都邀約國小女童爬山,帶回自己汐止住處沖澡,並偷拍少女入浴得逞。補習班女同事2022應邀跨年,到陳男住處沖澡,也遭偷拍。
陳男不僅把偷拍影音上傳 Telegram「創意私房論壇」羣組,還變造不實影像上傳供人觀看。檢方2024年7月執行搜索,查扣筆電、手機、硬碟、密錄器及大量偷拍影音,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臺中地院裁定2024年11月13日起羈押,陳男今年2、4月聲請停押,均遭駁回,地院並於5月29日判刑12年,全案可上訴。
陳男於6月13日羈押期滿前,3度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希望在外工作賺錢賠償尚未和解的被害人,並在入監服刑前向家人道歉、告別。臺中地院認爲陳男逃亡可能性甚高,且所涉犯行次數衆多,危害社會治安之犯罪情節重大,駁回聲請,裁定自6月13日起延長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