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富人區變態狼再收押!9度襲胸摸臀判1年 交保1個月又出手
▲吳男在臺北市仁愛圓環附近犯下10次隨機性騷擾案,被檢察官起訴後由法官裁定收押。(資料照/記者邱中嶽翻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市吳姓男子曾在去年暑假期間,不到1個月的時間內,隨機對9名女性路人襲胸、摸臀,遭起訴判刑1年後,吳男又在今年3月間,從後方偷襲1名等待紅燈的女路人臀部,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以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押吳男獲准,並將吳男第10度性騷擾犯行依法起訴,法院收案後已裁定繼續收押吳男。
據瞭解,40歲的吳男目前無業,平常經濟來源都靠同住的母親資助,閒來無事就在住處附近的仁愛圓環一帶閒晃,2024年7月7日晚間11點25分左右,吳男在某銀行前騎樓,突然逼近步行女子,伸手抓了被害人左胸一下,被害人先是嚇到愣住,大喊變態之後,吳男便跑走。7月9日下午接近1點時,吳男又在捷運大安站6號出口對女子襲胸,這次被害人和其他路人試圖攔阻,仍被吳男跳上計程車逃走。
7月11日上午,吳男在便利商店內,趁被害人沒注意的時候,以手指滑過被害人臀部,同月15日、29日,以及8月4日吳男又分別在路邊、便利商店內伸手對女子襲胸、觸碰下體;8月11日凌晨,1名女子和男友騎UBike停在巷子口,吳男助跑衝上前去,狠掐被害人胸部1下後放開,8月12日、16日,吳男故意在過馬路的時候,迎面走向被害人左側,在擦身而過之際伸手襲胸。
檢警發現吳男在短短不到1個月時間,不分白天、晚上隨機犯下9次性騷擾案,緊急將吳男拘提到案,吳男辯稱只是把擋在前方的路人推開,不被檢察官採信,將他聲押獲准,並依9個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行,起訴吳男。
法院審理期間,吳男因認罪獲准交保3萬元,並限制住居且須有母親同意或陪同,才能離開住處,吳男就此安分了一段時間,臺北地院在2024年2月27日考量吳男患有思覺失調症等事由,將他先前9次犯行各判處徒刑2月、3月,定應執行刑1年、得易科罰金。
沒想到吳男在3月26日上午11點20分左右,又在仁愛路上看到1名女性在等紅燈準備過馬路,竟從後方襲臀後,再快步走到被害人前方假裝沒事,被害人報警得知吳男過去犯案累累,擔心案發地點附近有多所學校,恐有女學生受害,檢察官考量吳男犯行,再次將他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