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確定化工重點監控點認定標準
《太原市化工重點監控點認定管理實施細則》3月20日公佈。市工信局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根據其確定的認定標準、認定程序等事項,共同推進認定管理工作。
化工重點監控點是指處於省政府認定的化工園區之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規模、市場、技術優勢,產業特色鮮明,安全環保措施完善的已建成投產化工生產企業。認定標準主要包括:企業廠區集中連片,符合所在地國土空間規劃,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滿足安全控制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准入清單等要求;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國家、省有關要求,特別是企業生產、儲存裝置與周邊學校、醫院、居民集中區等敏感點的距離符合安全、衛生防護等有關要求等。
通過認定的監控點企業依法依規在廠區內或緊鄰廠區新建、改擴建現有裝備同類產品,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循環經濟利用,安全環保節能智能化改造等項目,原則上不得新建上游產業項目。
監控點實行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已認定監控點的管理。市工信局負責監控點的產業規劃、產業轉型升級等工作;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負責監控點的市級各項行政審批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控點的環境保護監管和環境應急管理等工作。(何寶國)
來源:太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