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1折買股 臺鹽綠能民股提告
臺鹽以每股○點九一七元的價格,收購臺鹽綠能百分之三十三點二五的股權,引發民股小股東不滿。圖爲臺鹽綠能案場。圖/業者提供
臺鹽三月二十八日宣佈將以每股○點九一七元的價格,收購臺鹽綠能百分之三十三點二五的股權,刻意低估臺鹽綠能價值,引發民股小股東不滿,籌備成立自救會,對臺鹽董事長丁彥哲等人提告特別背信罪,捍衛權益。對此,丁彥哲迴應,臺綠能股分轉換案已委請會計師表示意見,臺綠百分之卅三點二五股權估值在六四八萬六千元至一六一一萬六千元之間,採區間中位數一一三○萬二千元作爲交易對價,尚屬合理。
臺鹽綠能爲臺鹽子公司,最大股東是經濟部的國營事業臺鹽,持股佔比百分之六十六點七五,其他爲民股。
臺鹽一個月前在股市觀測站發佈重訊,宣佈以每股○點九一七元價格,收購臺鹽綠能百分之三十三點二五股權,等於只要花一千一百三十萬二千元,就能把臺鹽綠能收編爲臺鹽百分之一百持股的子公司。
知情人士指出,臺鹽刻意低估臺鹽綠能資產,並技術拖延臺鹽綠能「七股漁電共生(臺區段)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開發」標案開標,藉此壓低臺鹽綠能的營收,儘量讓臺鹽綠能顯得很不值錢,以便低價收購民股股權,他們懷疑,臺鹽要等到收購民股成功後,纔會開標臺區段標案,將至少五億元的營收灌給臺鹽,開標後的收益全算是臺鹽的。
臺鹽綠能現任代理總經理林升慧,以臺鹽名義向前董座陳啓昱、前總座蘇坤煌求償,令小股東擔心未來求償的金額將全數歸入臺鹽,臺鹽綠能民股股東權益完全被犧牲。小股東同時說,臺鹽綠能還有資產未處理,總計上百億元營收也都未列入。
小股東指控,臺鹽連通知股東會開會時間都違反公司章程,依公司章程須提早十五天通知召開股東會,但臺鹽卻選擇依照公司法,只提前十天通知於五月五日召開股東會,表決股份轉換案,試圖減少民股反應時間,民股股東認爲臺鹽嚴重侵害他們的權益。
臺鹽綠能的民股股東組成中,有臺鹽綠能員工,當初先是被公司半強迫購買臺鹽綠能這家未上市公司的股票,當時購買價每股十一至十三元不等,現在又被迫以低於一折價出售股權,權益嚴重受損,民股股東決議成立「臺鹽綠能民股股東自救會」向現任臺鹽實業董事長丁彥哲、臺鹽綠能董事長李傑翰、臺鹽綠能總經理林升慧提告特別背信罪,捍衛小股東的權益。
小股東表示,自一一三年五月後,臺鹽綠能董事會全部都由臺鹽的高階主管擔任,甚至連臺鹽綠能內部的主管職,也都逐漸改由不具綠能專業的臺鹽人員兼任,多次決策不符合臺綠最大利益,甚至以臺鹽利益爲導向,枉顧臺綠民股權益。
臺鹽指出,臺綠因前經理人等簽訂多件不利公司合約致經營績效不彰,並於二月廿七日由臺南地檢署起訴,臺綠累積虧損至去年底已擴大至百分之九十四點五八;在臺鹽完成股權收購後,透過集團資源的整合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並對法律訴訟案件進行風險控管,以維護公司利益及利害關係人權益,期望讓臺綠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