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綠能疑低價併吞民股 14位民股股東提告董座總經理

臺鹽綠能民股股東不滿公司以財務困難爲理由,擬以低價強行併購民股股票,涉嫌違反證交法、圖利及特別背信,16日委請律師楊申田到臺南地檢署按鈴申告。(郭良傑攝)

臺鹽綠能公司因前董事長陳啓昱任內涉嫌掏空公司,造成公司損失4億多元,5月26日臺鹽綠能召開董事會,決議以每股0.917元收購佔公司股份33.25%的民股,引起14位民股股東不滿,指控公司刻意低估及隱瞞現有公司資產,營造公司經營困難的假象,好將臺鹽綠能併入臺鹽公司,16日委請律師到臺南地檢署按鈴申告現任臺綠董事長李傑翰、總經理林升慧違反證交法、圖利及特別背信罪。

民股股東指出,當初他們是以每股11至13元不等價格購入臺鹽綠能股票,有不少臺鹽及臺鹽綠能員工是在主管指示下,以員工認股方式自掏腰包購入股票,後來公司被陳啓昱等人掏空中飽私囊數億元后,讓臺鹽得以原價不到十分之一的價格,每股0.917元收購民股股權,小股東當初以高價買入公司股票,如今還要被迫以低價併購,等於是被剝了兩層皮。

他們指控,臺鹽綠能現任總經理林升慧公開在股東會上欺騙民股股東,指臺鹽綠能的案場都在管制區無法開發,目前的臺綠財政困難等,但民股股東卻發現,臺鹽早在2022年就針對臺綠不在管制區內的渡子頭案場做過評估報告,報告中指出案場價值高達77億元,臺鹽卻不批准臺綠開發,更未把這些案場列入資產計算,導致股價被低估。

民股另指出,林升慧謊稱臺綠財務有問題,其實臺綠還有20年案場合約收入高達6億以上,合併之後,這些都成爲臺鹽的收入。但諷刺的是,臺綠在今年3月10日纔將臺綠位在總量管制區的案場「臺區段」公開招標,此舉與「總量管制區案場不能開發」的說法互相矛盾。如果不能開發,爲何能拿出來公開招標?

民股質疑,臺綠在標案上還註明不能退款,顯示臺綠不負擔後續責任,難道臺綠是想要詐騙電商買管制區內土地?而臺區段案場賣出後,臺綠將失去此案場的勞務合約,臺鹽綠能卻要將土開費用給付給該區的土地開發商美光董事長吳啓章,因此這個標案唯一獲利的就只有土開商,對臺綠根本沒有獲利,明顯違反公司治理涉嫌背信、圖利。

民股強調,他們14人佔25.9%的股份,拒絕臺鹽綠能的惡意併購,除提告公司經營團隊涉嫌圖利及特別背信、違反證交法外,也將依司法途徑來決定現有的股票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