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價購民股 臺綠挨告特別背信
臺鹽綠能的民股股東16日委託律師到臺南地檢署,按鈴申告現任經營團隊涉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圖利等罪嫌。(郭良傑攝)
臺鹽綠能公司因前董事長陳啓昱涉嫌掏空公司,損失4億多元,5月26日臺鹽綠能召開董事會,決議以每股0.917元收購佔公司股份約三分之一的民股,引發14位民股股東不滿,指控臺綠刻意低估及隱瞞現有公司資產,製造經營困難假象,16日委請律師到臺南地檢署按鈴申告現任臺綠董事長李傑翰、總經理林升慧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及圖利等罪嫌。。
臺綠公司澄清表示,因前任高層弊案,導致公司營運嚴重虧損,截至2024年底淨值僅剩0.34元,公司依法進行收購。經謹慎評估及請3位獨立會計師覈算後定每股0.917元收購,高於淨值2.6倍。後經臺鹽公司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及臺綠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決議通過,收購作業完全符合《公司法》、《企業併購法》等法令規範。
民股股東指出,他們是以每股11至13元不等價格購入臺綠股票,有不少臺鹽及臺綠員工在主管指示下,以員工認股自掏腰包購入,後來公司被陳啓昱等人掏空,如今臺鹽將以每股0.917元收購,他們等於被剝兩層皮,損失至少上億元。
臺綠公司表示,5月26日在臨時股東會會場設置「異議股東專區」,專人向洽詢的股東說明異議辦法,並主動提供申請文件,未來將主動依法提請法院確認收購價格,保障股東權益。
臺綠也澄清,至2024年底民股股東30%股權淨值約剩387萬元,外界指稱民股股東損失超過20億元,完全悖離事實。
民股另指控,臺綠現任總經理林升慧在股東會欺騙股東,指臺綠的案場在管制區無法開發,謊稱臺綠財務有問題,其實臺綠還有20年案場合約收入可達5億元以上,合併後都將成爲臺鹽收入。
臺綠表示,民股人士無視臺鹽持續挹注臺綠轉型成本,所謂「5億元潛在收益案場」是位於七股總量管制區內的臺區段案場,臺綠僅有承租權,依法不得開發且無法預估開放時程,需長期負擔高額租金,公開標售係爲降低經營風險,完全合乎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