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平溪線出軌事故 運安會促建立輪重管理機制
臺鐵去年在平溪線發生區間車出軌,運安會調查報告日前出爐,發現肇事列車運行於事故路段時,最低脫軌係數臨界值低於國際規範,向交通部及臺鐵提出建立輪重管理機制等6建議。
去年2月12日臺鐵一列由新北市與基隆市交界的八斗子站開往新北市菁桐站的第4816次區間車,由4節車廂組成,自平溪支線嶺腳站出發後,事故列車第3車廂前端第1、2軸出軌,無人員傷亡。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日前在網站公佈調查報告,運安會指出,根據調查這次事故的可能肇因爲事故列車第3車廂(DR1032)受到空氣彈簧水平閥異常的影響,第1轉向架右側車輪的垂直力顯著減少。
另外,受事故路段軌道平面性不整的影響,事故列車第3車廂(DR1032)第1轉向架右側車輪的垂直力顯著減少,甚至可能使車輪踏面未能接觸到鋼軌踏面,且該路段應設置而未設置防脫護軌。
運安會表示,事故列車第3車廂(DR1032)運行於事故路段時,最低脫軌係數臨界值低於國際規範,導致事故列車第3車廂(DR1032)第1轉向架右側車輪於K10+152爬上鋼軌,向行車方向的右側出軌。
運安會認爲,「1067mm軌距軌道養護檢查規範」中對防脫護軌的鋪設條件有不同的定義,加上臺鐵對防脫護軌的設置條件的認知不同,導致事故路段未設置防脫護軌,增加車輪爬上鋼軌的風險。
運安會表示,雖然臺鐵現有設備即可測得輪重,但卻未有輪重管理相關措施,錯失利用異常指標及早進行積極查修的機會,加上未規範軌道幾何不整逾緊急整修標準值的處理時限,且僅以單點方式進行砸道整修後的完工檢查,無法確保軌道平面性符合規範。導致列車持續運轉於平面性不整的軌道。
運安會指出,事故路段雖設有排水溝,但排水功能可能無法正常發揮導致軌道幾何不整的狀況,臺鐵現行軌道從甲種檢查至路線巡查皆無法檢測鋼軌斷面積減少率,因此無法立即檢查出有缺陷的鋼軌。
運安會向交通部、鐵道局及臺鐵提出6項改善建議,包含建議交通部研議並修訂「1067mm軌距軌道養護檢查規範」,使防脫護軌設置條件明確並增訂鋼軌頂磨耗標準;建議鐵道局檢視並強化對臺鐵平溪支線軌道及DRC1000型車輛檢修檢查機制。
運安會並建議臺鐵評估將輪重納入爲車輛檢修指標並建立輪重管理機制、強化平溪支線路線排水功能,訂定軌道逾緊急整修標準值整修時限並強化完工檢查方式,以及檢討軌道磨耗檢查方式,以符合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