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爆員工請病假被記曠職 產工怒吼:政府也是惡質資方

▲臺鐵產業工會控訴員工請假遭刁難。(圖/臺鐵產工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長榮航空近日一名空服員抱病上班反映無果,下班後就醫仍不幸死亡,引發社會關注勞工病假請假權。臺鐵產業工會今赴勞動部控訴「政府也是惡質資方,打壓請病假員工」,指臺鐵員工請病假第2天被要求出具醫生證明才能請假打壓,最後遭記曠職記過,怒吼難道要出人命纔要改規定,要求勞動部長洪申翰表態。

長榮空服員近日爆發抱病上班辭世憾事,臺鐵也爆發臺鐵產業工會理事王傑請病假遭記曠職記過爭議,臺鐵產業工會今赴勞動部召開記者會,怒吼「臺鐵員工請假無罪,政府也是惡質資方,打壓請病假員工」,要求勞動部長洪申翰表態,支持勞工請假權。

臺鐵產業工會表示,王傑在7月因爲向臺北車站站方請病假,遭到站長報復性打壓,將分別1天就醫、1天休養的病假,視作連續2天病假指定要求提供醫生診斷證明,並送出2日曠職、大過處分。

後來經過工會申請勞檢、調解撤回1日曠職,臺鐵資方仍無視員工長期受病痛所苦,強硬堅持是濫請病假,表示沒有醫療專業,無法判斷員工所謂「休養」需求,仍堅持記曠職1日、記小過處分。

王傑則表示,臺鐵過往請假規定依照公務員請假規則,請病假1天不用證明,2天提供就醫單據,直到臺北站新站長來後立了新規定,病假1天要拿出醫療單據,2天要回到公務員規則提出醫師診斷證明。

他7月14日和15日兩天病假,先是14日就醫後確診扁桃腺發炎,醫生建議多休息,隔天考量人力充足,他又請一天病假,被站方認定爲連續兩天病假,批示不同意准假,要求要提出醫生診斷證明書纔可請假。

王傑指出,臺鐵沒有任何規定要求2天以上病假要提出醫生診斷證明,一開始記曠職說是依據公務員請假規則,後面又改曠職單說是依據勞工請假規則,之後站長說法又變稱臺鐵公司已經修改工作規則,沒有適用公務員請假規則,病假1天要醫療單據、2天要醫師診斷證明,這非常不合理。

▲臺鐵產業工會控訴員工請假遭刁難。(圖/臺鐵產工提供)

王傑說,他昨天也發生嚴重上吐下瀉,就醫兩次醫生,今天仍不適要病假休養,還要再就醫拿單據,不然就得在昨天要拿出診斷證明並註明醫生建議休養幾天,才能請幾天,跟一般勞工現況不符也不合理,現在勞工生病要休養還要額外付費開醫生診斷證明,大家都會生病都可能需要休養2、3天,公司規定不明確也沒有公佈規則,每個站請假規定也不一樣。

臺鐵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長榮空服員發生不敢請病假延誤就醫的死亡憾事,當大家爲了長榮空服員哀悼的同時,全臺很多勞工現在正進行式被僱主用病假管理手段,作爲打壓方式,政府口口聲聲說要保護勞工,但也在惡質資方隊伍中,國營臺鐵公司用病假記過記曠職的方式打壓員工,盼勞動部長能看到,還有很多「活的勞工」被資方打壓請假。

朱智宇強調,他們要求的不是法律以外的病假,不僅王傑請假遭刁難,近日工會也接獲其他臺鐵員工反映,請假遭站長要求優先請補休、輪班同仁在特定時段才能請假,只爲了臺鐵營運方便而已,勞工請假自主權在哪裡?請假還要配合資方營運,資方是否有看到勞工需求,是要拿出很多藥袋、去告官,或是要等類似長榮空服員延誤就醫案後,高層纔要來檢討?不希望等到出人命後纔要來改規定,痛批政府機關面對勞工請假自主權時態度消極且惡意。

對此,勞動部表示,勞工生病硬撐上班不應該被鼓勵,勞工有疾病或傷害需要治療、休養,可以依法請病假;針對員工身體不適需要治療和休養需求,僱主要考量員工實際需求給予病假,僱主若拒絕,將違反勞動基準法,地方主管可依勞基法開罰2萬到100萬元罰鍰,如果事業單位違反情節和次數嚴重,可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