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爆「請假一國多制」!工會怒控站長濫權報復
臺鐵產業工會12日直指臺鐵公司請假一國多制。(蔡明亙攝)
臺鐵產業工會獲報稱部分主管濫權,以私設人事規範方式繞過工作規則,要求每日病假都要提供診斷證明,無視勞動部與銓敘部函釋「可用就醫收據請假」,更造成請假一國多制。員工提到,在職場不法侵害調查期間,站長疑濫用職權報復不準假。另各單位還以健康爲由,逐步控管休息日出勤加班,減少現場人力恐犧牲服務品質。臺鐵公司表示,不會針對某位同仁,皆一視同仁辦理。
臺鐵產業工會理事王傑指出,臺北站何姓站長4月頒佈請假規則,要求員工「未來所有病假『每一日』均須提供醫生診斷證明」,更於5、6月,每月修正規範,讓員工無所適從,他多次向站長反映,卻遭站長以私人手機偷拍,後續他於5月26日向公司通報職場不法侵害,仍在調查中,但站長卻濫用准假權限報復。
王傑說,他自年初至今喉嚨扁桃腺反覆發炎就醫治療,都有提供就醫收據申請病假,而6月26日即向站方申請7月14日至榮總就醫,就醫後當晚仍感不適,因此隔日15日向副站長請假休養,也獲臺北站長職務代理人的副站長同意,並於16日補上假單,但17日站長上班後,卻一口氣否準2天休假,即使已有一日證明,且明確一日爲就醫、一日爲休養,仍直接給予兩日曠職處分。
臺鐵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提到,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病假連續2日以上應檢附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未限定須提供特定格式診斷證明,另依銓敘部部法二字第1044035534號函文回「公務人員請公假療傷,所須檢附之證明文件,除公立醫院出具之證明,仍可採據外,應以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中央健康保險局聯合門診中心出具者爲限」,顯然可知公假較爲須嚴格審查狀況都能放寬各種醫療院所證明。
此外,臺鐵員工兼具公務員及勞工身分,依(74)臺內勞字第344223號函意旨: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辦理傷病假時,提出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即應作爲請假依據,勞動部也曾以公開新聞稿表示,就醫收據也可作爲證明。
朱智宇表示,臺鐵雖公司化成國營事業,仍被政府視爲泛公務體系,目前仍有9成5以上比例的員工是具公務員兼勞工身分,工作規則上也因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然而近期從包含王傑的數個案例,發現臺鐵各單位在病假程序上,需提供何種證明,及未達2日病假是否需提出證明,完全縱容單位各自要求,結果成爲主管濫權打壓工具。
朱智宇也說,臺鐵在財務改革小組成立後,針對公司各項經費進行檢討,即在上半年發生工務段要求深切出勤的外勤道班工,不可以使用微波爐等電器用品,引發基層不滿,而自5月開始,臺鐵各單位進一步便以同仁健康爲由,開始逐步控管休息日出勤加班,從一個月可以最多2個出勤日縮減爲1日,以減少加班費支出。
朱智宇直言,臺鐵運量疫後回升,若減少現場人力,就是以犧牲旅客服務品質、加重現場人員業務量換來,且新進人員進入後,仍高度仰賴師徒制培訓,現場同仁一邊工作一邊教導的狀況未減少,並非高層認爲「員工愛加班」,而是面對臺鐵自動化系統落後、軟硬體設施無法與時俱進下,造成的服務品質低落及安全風險,需人力填補。
臺鐵產業工會提出兩大訴求,包括臺北站應撤銷王傑2日曠職處分,全面檢討一國多制請假規則;臺鐵應恢復開放每月2日休息日出勤,維持旅客服務品質、減輕現場人員負擔爲第一要務。
臺鐵公司北區營運處臺北運務段副段長黃智鬱說明,針對產業工會的訴求,首先王傑的案子,現在正在審議階段,不便迴應,另以臺鐵立場來說,車站所有人力調度都是爲了旅客,讓服務更到位更有效率,且所有請假規定,一定依據相關請假規則辦理,不會針對某位同仁,大家都是一視同仁。
臺鐵產業工會直言,對這樣的迴應感到遺憾,北區營運處已是曠職案及不法侵害調查的最終與最高負責單位,竟對不法侵害報復行爲與違法記曠職案沒任何表示,曠職案直接撤銷是毫無任何保密必要,預防報復行爲也是載明在公司不法侵害預防計劃書中,消極的態度只會讓員工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