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田胃散出包 41萬罐急回收

食藥署發佈藥品回收訊息,「太田胃散」因標示有誤,約41萬罐須回收。(圖取自食藥署仿單查詢平臺)

日本知名藥品「太田胃散」出包!有民衆向食藥署反映,該款藥品外盒日文成分標示有誤,食藥署因此要求業者啓動回收作業,經確認共有3種規格、共37批受影響,已售出約41萬罐。業者須在9月18日前完成回收,並繳交調查報告及預防矯正措施。

「太田胃散」在臺灣屬於指示用藥,藥局可販售,是不少民衆家中常備的藥品,主要用於緩解胃部不適或灼熱感,或經診斷爲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胃炎、食道炎所伴隨的胃酸過多、食慾不振、胃腹部膨脹感,幫助消化。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楊博文說明,7月29日接獲民衆陳情,「太田胃散」疑似外盒成分標示錯誤,1項成分的日文名稱誤植。食藥署立即請廠商全面清查,經確認,共有37批藥品外盒標示有誤,因此啓動藥品回收作業。

本次須回收批號爲22B、22J01、22J02、23B01、23B02、23C01~23C05、24B01~24B04、24I01、24I02;22C、22I01~22I03、23B01~23B08、24B01及24J01~24J03;22B、22I01、23C01、23C02及24C01。食藥署請各醫療院所、藥商、藥局配合辦理回收作業,立即停止調劑、供應;民衆若有任何疑慮,應儘速回診與醫師討論。

楊博文說明,已要求廠商於9月18日前完成回收作業,並繳交調查報告及預防矯正措施。若未依規定辦理回收作業,依《藥事法》可處2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另針對藥品標示與原核準成分不符一事,楊博文指出,涉違反《藥事法》第46條,可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鍰,將請地方衛生局做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