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抽血案續延燒!校教評會決議周臺英停聘3個月 前次5懲處退系院討論
針對臺師大女足隊「抽血換學分」爭議,臺師大校長吳正己(左一)率校方高層與計劃主持人陳忠慶(左四)、教練周臺英(左三)等人舉行記者會,校方共十多位高層與計劃主持人陳忠慶、教練周臺英在上週六記者會開始前,全體向各界鞠躬道歉。記者胡經周/攝影
臺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抽血爭議持續延燒,校方上週六召開校教評會,決議暫時停聘教練周臺英三個月。本報掌握,會議上針對「大學自治」,教評委員各有立論。因爲教育部已公開指臺師大教評會未依霸凌委員會的調查報告解聘周「論理不明」,要求2周內另做適法決議,但有委員批「教育部蠻幹,要求校方聽話」,教評會不必然要聽從調查報告「建議」的處置,不然設置三級教評會的意義何在?校方應該針對新事實跟新證據,重啓霸凌案的調查,不該迫於政府壓力,倉促「翻篇」。
臺師大女足抽血案引發社會爭議。臺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日前審議後,建議處涉案教練周臺英「予以解聘,2年內不得聘任」。因爲周臺英認爲「裁處過重」,跟律師商討後,針對霸凌委員會列出的九點理由予以解釋,並且提出上訴。經過學校三級三審教評會討論後,推翻建議,僅做出不予晉薪、不得超授鐘點等5項懲處,引發外界譁然。
教育部上週五召開「專科以上學校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第1次臨時會議」,表示該案已造成學生身心侵害,且達教師法規定的解聘要件,學校三級教評會未依調查報告解聘周臺英,論理不明,命學校教評會於2周內依規定,重新就權勢不對等、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侵害程度、行爲應受責難程度及行爲次數、頻率等逐一釐清檢視,另做適法決議。
臺師大校方上週六協同教練周臺英、計劃主持人陳忠慶等召開記者會。記者會後,召開校教評會討論本案,共19人出席,副校長印永翔主持,開會時間約一個半小時。
校教評會決議兩件事:一、暫時停聘周臺英三個月;二、把教評會前次決議,退回系與院,兩週內重新送出新的結論。
換言之,是否要解聘周臺英,要等到本週從系、院、校教評會三級三審纔會討論是否通過。據掌握,系教評會應是明天(22日)舉行。24日和25日召開院教評會。校教評會時間可能是下週日或週一。
還原上週六校教評會現場,委員們針對18日學倫會和研發處的會議調查資料進行討論,也就是「非專業人士抽血」、「受試者後籤」等違法事件,但因爲發現多年前的老案子也有問題,因此調查資料要回溯,涉案人數也會變多,而且這些事證,是原來的霸凌案調查中沒有調查的。
因此會議上,一名學院院長詢問人事室,既然有新事實、新證據,那要不要重啓霸凌案的調查?但人事室回說:「我們沒有時間了」。
「現在是要迫於政治的壓力嗎?」臺師大一名校教評會委員表示,教育部已經公開說,依照「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和「教師法」等相關法規,應該解聘周臺英,等於教育部「叫我們只能做出解聘的處分」,別無選擇。試問,校教評會是否可以做出跟霸凌小組和教育部不同的決定?
這名校教評會委員說,依照行政程序法,周臺英可以在校教評會上爲自己辯護,那如果有委員被說服,但又不能違背霸凌小組的調查結果,那周臺英來做什麼?只是來過個場嗎?
如果教評會認爲霸凌小組調查報告不夠周延,是否能退回重新調查?這名校教評會委員提到,實務上,衆說紛紜,大體上爲了快速結案,所以會以教評會與霸凌調查小組是「平行機關」爲理由,不予退回。此外,教評會是依據調查報告的事實,再依據相關法規(如教師法)來決定最終的處置,不必然是調查報告「建議」的處置。「但現實中,教育部會要求教評會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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