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狠掃日租套房 最高罰款飆至200萬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加強稽查旅宿業。(觀旅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的合法旅宿業已經突破950家,潛在加入者也爲數不少。鑑於交通部觀光署已修正《發展觀光條例》,針對非法經營旅宿最高罰鍰由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並將勒令歇業。市府觀光旅遊局3日表示,除持續強化旅宿管理外,也將針對非法日租套房展開稽查,歡迎旅客提出檢舉。

觀旅局長林國華指出,不少日租套房業者在社羣平臺或國際訂房網站,如IG、FB、Airbnb違法刊登短期住宿資訊,混淆爲「居家共享」或「場地出租」,此舉已經違法;鑑於只要是提供短期住宿,以日或周爲單位,即屬旅宿業,必須依法登記,違者將依規裁罰,並同步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查處。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加強稽查旅宿業。(觀旅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林國華表示,今年4月2日修正後的《發展觀光條例》,大幅提高非法旅宿業的罰鍰,金額從50萬元提高爲200萬元,並勒令歇業;至於未取得旅宿登記證卻刊登廣告的業者,最高罰鍰金額也由30萬元提高爲150萬元,並命限期移除,否則得按次處罰。

另外,觀旅局也提醒旅客,透過Booking、Agoda等平臺訂房時,應先至「臺灣旅宿網」或「臺南旅遊網」確認住宿是否合法,以保障自身權益。該局將持續加強稽查非法旅宿,萬一民衆誤住非法房源,可撥打1999或透過「臺南市民信箱」檢舉,並提供訂房紀錄、付款憑證、入住證明等事證以利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