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掃貨注意!8藥妝小物有限量 做1事最高罰200萬
出國掃貨注意!8藥妝小物有限量 轉售恐挨罰百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暑假旅遊旺季到來,民衆出國最愛買食品、藥妝品,不少人會幫忙代購,或回國後在網路上兜售,卻可能已經違法!食藥署提醒,所有從國外帶回的食品、藥品、醫材及化妝品,都僅限個人自用、不得販售,否則依法最重將各罰300萬、200萬、100萬元。
臺灣人愛到日本、韓國掃購各大藥妝,不小心買太多,還會將用不到的產品放在網路上轉售。值得注意的是,「OK繃、保險套、衛生棉條、日拋隱形眼鏡」等國人愛買產品,其實都屬於醫療器材,僅供自用,不可販售、轉讓或轉供他用。若有販售情形,依法可處3~100萬元。
衛福部食藥署今日(25)舉辦例行記者會。(李念庭攝)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專門委員楊怡真說明,個人自用醫療器材有品項、數量規定,若未符合規定,應先取得食藥署申請覈准才能輸入。符合規定者,可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包括:
(一)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片。
(二)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
(三)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
(四)衛生套(保險套):合計不超過60個。
(五)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
(六)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爲限。
(七)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1副。
(八)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
楊怡真提醒出國買化妝品,也不可用於販售、供應、公開陳列、消費者試用,違法可處1~100萬元罰鍰;並應留意海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規定;玻璃安瓿(AMPOULE)不能作爲化妝品容器,個人自用需申請。
藥品部分,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指出,入境攜帶藥品不得販售,依藥事法,非藥商者販售將處3~200萬元罰鍰;若販賣禁藥,更會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2024年衛生局查獲網路違法販售藥品共計1012件。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蕭惠文表示,任何輸入食品,不論是旅遊攜帶回國,或網路上購買國外進口食品,也都只能自用、不得轉售。若未經輸入查驗即轉售,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提醒,出國民衆請勿帶豬肉產品回國,許多國家豬肉產品幾乎都有非洲豬瘟。若民衆從發生非洲豬瘟國家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一次可罰20萬元,第2次以上違規直接開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