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社區糞水倒灌 住戶怒告管委會獲賠60萬
臺南市某社區大樓的公共排糞幹管因阻塞,污水流進一樓住戶造成污染及財損,管委會被法院判賠60萬餘元。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某社區大樓2023年6月間發生糞便污水流進1樓住戶屋內,主因是1樓公共排糞主幹管被溼紙巾阻塞所致,受災住戶爲一家建材行,屋主不甘屋內商品及設施裝潢受損,對大樓管委會提告求償。管委會認爲屋主須負部分責任,屋主斥排糞主幹管維護屬管委會權責,臺南地院審理後判管委會敗訴,應賠償60萬餘元。
在該社區大樓1樓開設建材行的黃姓屋主提告指出,大樓公共管線的冀便、污水流進他的房屋內,是1樓的水平排糞主幹管阻塞所致;該排糞主幹管爲大樓住戶共用,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應由大樓管委會負清潔、修繕、管理、維護之責,但是管委會未善盡管理維護義務,纔會發生溼紙巾阻塞管線,糞水溢流到他的屋內,顯見是管委會未盡責,應負過失侵權賠償責任。
黃姓屋主指出,該房屋內有大量精美的裝潢、傢俱及建材等物品,他已支出修繕費用54萬元,預計要再支出修繕費用56萬元才能修復,他共受到受有110萬元的損害。
該大樓管委會表示,在2021、2022年10月,該會委請衛生工程行前往進行例行化糞池清理及排糞主幹管維護,臺南市建築師公會2025年1月間發函認定,此等作業可避免排糞主幹管阻塞,該會已依照一般集合式住宅之保養維護頻率,進行排糞主幹管維護及管理,並無違反義務。
管委會另指出,臺南市建築師公會的鑑定報告雖認定該會應當負排糞主幹管阻塞之責,但事實上,需由使用該排糞主幹管的住戶共同面對阻塞之責,不能單純直指管委會有過失及可歸責,黃男仍應證明管委會對事故發生有故意或過失,他未舉證及說明,難認這件事故可歸責於管委會;縱認此事故的發生可歸責於管委會,鑑定報告認定合理修繕費用僅爲60萬3千餘元,且黃姓屋主亦與有過失。
法官審理後認定,臺南市建築師公會的鑑定報告說明該排糞主幹管是收集該棟大樓全部住戶的排糞管,所有住戶均可能是阻塞物產生的因素,無從因此認定管委會有全部過失,鑑定報告亦載明非僅歸責單用戶,管委會當負該排糞主幹管阻塞之責,依鑑定報告評估,管委會須賠償60萬3千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