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女律師被控詐團共犯交保檢抗告 臺南地院今裁定加保60萬元

臺南市何姓女律師涉及詐欺案,臺南地院認她以律師身分爲同時擔任詐欺集團成員及告訴人律師,又利用陪偵機會偵查秘密並泄漏而裁押禁見,何女抗告成功而發回,地院1日裁定6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檢方6日再抗告,地院今傍晚裁定加保60萬元,連前次共120萬元仍未羈押。

臺南地院指出,何姓被告加保60萬元,連前次共120萬元,沒有羈押,其餘定期報到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均與前次相同。

臺南市何姓女律師涉及詐欺案,被視爲詐欺集團共犯,上月16日經檢方向法院聲押禁見,臺南地院認何女以律師身分爲同時擔任詐欺集團成員及告訴人律師,顯然有悖律師倫理規範,又利用陪偵機會偵查秘密並泄漏,助長詐欺集團實施犯罪而裁押禁見。何女抗告。

1日高分院認爲,原裁定所稱檢察官質疑何女同時擔任詐欺集團成員及告訴人律師而有悖律師倫理規範,利用陪偵機會取得同案被告偵查秘密,並泄漏偵查內容及進度予詐欺集團上層幹部,雖有可疑,何女縱矢口否認犯行,也屬其否認有涉此部分犯罪利己辯解,均非屬本案認定何女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具體事實,發回臺南地院。

臺南地院同日下午裁定何女6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檢方6日再抗告,臺南高分院又發回,臺南地院今下午開庭審理,裁定何女加保60萬元,連前次共120萬元仍未羈押。

臺南地院今下午開庭審理,裁定何女加保60萬元,連前次共120萬元仍未羈押。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