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垃圾量比全臺平均高!點名「隨袋徵收」環保局卻指3大困難
臺南市審計處建議參考臺北市及新北市的做法,推動以專用垃圾袋計量徵收垃圾清除處理費,以有效執行垃圾減量。不過,市府環保局認爲,無法推動的原因,主要有購買專用垃圾袋比現行隨水費徵收貴、長者不易適應、恐造成亂丟垃圾等3大困難。(環保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平均每人每日一般廢棄物產生量逐年遞增,且較全臺當年平均數高。臺南市審計處建議參考臺北市及新北市的做法,推動以專用垃圾袋計量徵收垃圾清除處理費,以有效執行垃圾減量。不過,市府環保局認爲,無法推動的原因,主要有購買專用垃圾袋比現行隨水費徵收貴、長者不易適應、恐造成亂丟垃圾等3大困難。
審計處指出,臺南市從2013年起因焚化爐老舊處理量下降,開始出現民生垃圾暫置情形,後因垃圾量增加及持續收受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排擠民生垃圾處理量能,更加劇垃圾暫置問題。
經查,臺南市從2019年至2023年,平均每人每日一般廢棄物產生量,分別爲1.367公斤、1.428公斤、1.453公斤、1.541公斤、1.533公斤,不僅逐年增加,且2023年較全臺當年平均數1.359公斤高,顯示廢棄物源頭減量措施仍待精進。
審計處認爲,臺南市現行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系以用水量計算並採隨水費附徵方式爲主,並未與垃圾量連結,且不符使用者付費或污染者付費原則,應改依隨袋徵收,並以「專用垃圾袋」爲計量工具,隨垃圾量計徵清除處理費,較符合公平合理原則。
審計處強調,臺北市從2000年7月起實施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隨袋徵收政策後,一般廢棄物回收率由2000年4.79%,提升至2023年70.27%,6都最高;新北市也從2008年起由深坑區率先實施隨袋徵收政策,接着2010年12月全市實施後,一般廢棄物回收率亦由2008年37.47%,提升至2023年63.56%。
審計處說,這2個直轄市平均每人每日一般廢棄物產生量,普遍較未實施隨袋徵收的臺南市少,一般廢棄物回收率也高於臺南市,顯示採隨袋徵收可提供民衆減少垃圾量產出的誘因,有助於推動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政策,進而減少焚化與掩埋等垃圾處理需求。
另外,根據環保局委託綠信環境科技公司辦理的「2023年臺南市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回收計劃」期末報告指出,臺南市2022年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收入爲9億9092萬餘元,但清除處理成本爲11億1036萬餘元,短差1億1943萬餘元。依現行隨水費徵收方式換算全市每人每日平均需負擔的清除處理費爲1.03元;如改採隨袋徵收方式,費率訂爲每公升0.39元時,收支可達平衡,且每人每日負擔的垃圾處理費僅0.69元,將可達成民衆垃圾產出量減少、每人每日負擔垃圾處理費減少、降低政府清除處理成本等三贏成果。
環保局迴應說,臺南市雖未全面實施垃圾隨袋徵收,但已在工業區、便利商店、部分夜市及學校辦理,收運時進行破袋檢查,後續會持續評估,逐步擴大推動對象。
至於目前還無法推動垃圾隨袋徵收的原因有:一、經試算包括袋子製作、防僞標籤印製、鋪貨販賣成本,臺南市販賣袋子的價錢會比現行隨水費徵收的價錢貴;二、臺南幅員廣且人口老化,部分長者習慣使用包裝袋或飼料袋,改爲購買專用袋需較長時間溝通,難度高;三、幅員廣闊,可能衍生不買專用垃圾袋卻亂丟垃圾的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