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垃圾沒用專用垃圾袋 環保局清潔員被起訴貪污

新北市永和區清潔隊4名清潔員讓承包樂華夜市垃圾清運的前同事沒以專用垃圾袋包裝就丟棄垃圾,被起訴《貪污治罪條例》。(資料照)

新北市樂華夜市訪客絡繹不絕,連帶產生的垃圾量也驚人,因此新北市府規定配合清運的廠商要用專用垃圾袋才能倒垃圾,但永和4名清潔隊員卻因與收運垃圾的廠商熟識讓他便宜行事,被新北地檢署起訴貪污。

檢方調查,與樂華夜市自治會承包垃圾清運的吳姓業者曾是清潔隊員,與永和清潔隊吳姓班長熟識。按規定樂華夜市垃圾收運時應以專用垃圾袋承裝,而自治會每個月也補貼50個專用垃圾袋給吳姓業者。

未料吳姓業者,與女兒、女婿收運樂華夜市每天多達2000公斤的垃圾時,卻仍常常不用專用垃圾袋就將垃圾丟到垃圾車中,清潔隊劉姓隊員、唐姓隊員與林姓隊員等人多次阻止吳姓業者不用專用垃圾袋就丟垃圾,並向吳姓班長反映。

吳姓業者見沒用專用垃圾袋的垃圾被拒收,也因此跑到吳姓班長面前告狀,吳姓班長不但沒阻止他,還因擔心不收垃圾會導致環境髒亂被投訴,反而指示劉姓隊員等人要收沒用專用垃圾袋的垃圾,讓吳姓業者從2019年5月起到2023年9月被查獲爲止都沒用專用垃圾袋,省下116萬餘。

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吳姓班長與劉姓清潔員、吳姓業者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