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離譜淫官!勘查風災竟半路開溜 衝游泳池強摸2男童遭重判
▲臺南工務局施姓工程員假借公務車會勘潛入國小猥褻男童,被臺南地院重判8年8月徒刑。(圖/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工務局34歲施姓工程員,2025年7月間在丹娜絲颱風風災期間,以「前往北門區會勘災後重建工程」爲由,向單位申請使用公務車,卻在途中駕車前往一所國小遊泳池,尾隨8歲、11歲兄弟檔男童進入更衣室,強行撫摸下體並拍攝不雅影像,事後遭警方查獲,臺南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強制猥褻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8月。
判決資料指出,施姓工程員於2025年7月18日上午9時許駕駛工務車抵達國小,10時許在泳池旁見到兩名男童,即尾隨進入更衣室。他事先準備兒童三角內褲,違反被害男童意願而撫摸其生殖器,再以另位男童內褲沒穿好爲由,要求男童脫下內褲,並不顧男童閃躲至牆壁邊表示拒絕之意思,竟違反男童之意願脫下男童內褲,徒手撫摸男童生殖器。隨後,他持手機拍攝一童僅着三角內褲、另一童裸露下體的照片後離去。
兩名男童立即告知家屬,泳池管理員上前質問,施員隨即駕車逃逸。救生員拍下車牌報警,警方循線查出車輛爲工務局公務車,進而鎖定施員身分將他查獲,檢方認定涉案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聲押禁見獲准。臺南市工務局接獲警方通知才知悉施員犯下離譜行徑,已立即予以停職處分。
施員在審理過程中承認犯行,並多次聲請具保,表示他已反省,願接受精神科治療、心理諮商,並與被害人調解賠償。他稱未使用暴力脅迫且無前科,願意接受電子監控以求交保。但法官認爲,施員爲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之公務員,竟爲滿足自己之私慾,違反2名被害男童之意願,強行撫摸2童之生殖器,進而拍攝男童僅着三角內褲與裸露下體之性影像照片1張,影響2童之身心發展,其犯罪動機與手段實不可取,犯後猶未能徵得告訴人2童及被害人母親之原諒,被害人母親一再表示「無」和解意願,而延押。
合議庭法官審認認定,施員身爲公務員卻利用職務便利,侵犯兩名男童身體自主權,對其身心造成重大影響,行爲應予嚴厲譴責。判決指出,施員分別犯下兩項「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另犯「公務員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8月。犯案工具手機及兒童內褲均宣告沒收。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