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國家公園新規上路!生態保護區禁帶寵物 3違規提高罰則

▲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內禁止攜帶寵物。(圖/太管處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自今年9月5日起「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禁止事項」修訂公告實施,爲維護遊憩秩序、遊客權益與提升遊憩品質,部分違規行爲將提高罰鍰處分。

太魯閣國家公園受0403地震影響,部分設施與步道尚於整修階段,僅局部區域開放使用,太管處積極推動重建工作之餘,仍希望民衆入園遊憩時能遵守各項規定,避免造成破壞生態環境、影響其他遊客甚或引發安全顧慮等情事。爲減少違規情事及加強經營管理,此次修法重點包括:

1.未依規定停放車輛:罰鍰提高爲新臺幣1,500元。2.違規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罰鍰提高爲新臺幣1,500元。3.違規燃放煙火、鞭炮、烤肉等行爲:罰鍰提高爲新臺幣3,000元。

▲未依規定停放車輛,罰鍰提高爲新臺幣1500元。

太管處提醒,生態保護區原則禁止攜帶寵物入園,若於一般管制區或遊憩區則應攜帶鏈繩、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新制經6月中旬公告後已正式實施,請民衆勿違規以免付出更高代價。

禁止事項係爲國家公園環境與永續管理而定,處罰也不是其目的,太管處歡迎民衆依循規定入園區遊憩,公衆場所減少不合宜行爲,才能共同守護國家公園優質的遊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