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2nm竊密案偵查終結 3人認罪 最高可判14年

據媒體報道,近日,備受關注的臺積電“內鬼案”取得新進展,檢方已對三名涉案人員正式提起公訴。

此前有傳言稱,前臺積電工程師陳某在臺灣新竹科學園區的星巴克咖啡店“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時被當場抓獲。但檢方澄清,陳某等三人並非在星巴克交易時被捕。陳某利用與前同事及大學校友的關係,請託仍在職的工程師吳某和戈某協助,未支付對價即獲取了臺積電2納米制程的十餘張機密照片。

據報道,檢方調查顯示,陳某在跳槽至一家臺積電半導體設備供應商後,爲幫助新東家成爲臺積電先進製程中更多站點的設備供應商,利用與臺積電在職工程師吳某、戈某的私交,唆使二人協助其竊取公司2納米制程機密。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財分署於27日對陳某、吳某、戈某三人提起公訴,其中陳某被求處有期徒刑14年,吳某9年,戈某7年。

臺積電對此迴應表示,經偵查確認,三名被告違反公司對外數據傳輸及機密信息保護政策,泄露了涉及2納米制程的相關機密,其中有12頁內容被認定爲臺灣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

臺積電強調,對於任何違反公司保密規定、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爲,始終採取零容忍態度,必將依法從嚴處理、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