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特幼班虐童家長北上控訴 家長會主席聲援校方

臺東縣教育處長蔡美瑤(左)說明國小特幼班虐童案,國小家長會主席呂文龍(右)到場聲援校方。(蕭嘉蕙攝)

臺東縣某國小特幼班導師涉嫌虐童,班內8名幼童中,有4人疑遭不當對待,另有一名教師被指知情未通報,目前均停聘。受害學童家長今(2)日北上舉行記者會,指控校方與臺東縣教育處消極應對、隱匿事實;對此,教育處於記者會前先行說明案情,家長會主席亦到場聲援校方,認爲事件屬個別教師行爲,學校並無疏失。

立委伍麗華、林月琴、範雲、張雅琳以及臺東縣議員張全馨嵐,今日上午9時20分偕同受害孩童家長於立法院舉辦記者會,臺東縣教育處則提前於9時10分舉行說明會,由處長蔡美瑤、特教科長周盈璋及校長陳文玲共同說明,家長委員會主席呂文龍則出面聲援校方。

呂文龍表示,他代表家長會發言,相信校方及教師在教育與照護上具備專業能力,家長將孩子送入校園是出於對教育體系的信任,但教師個人行爲難以預防,「因爲那是教師個人的行爲」,他相信學校有依規妥善處理。

不過,受害家長控訴校方與教育處未即時告知事件,質疑校方包庇施虐行爲,導致孩童身心嚴重受創。對於雙方立場歧異,呂文龍指出,該名家長本身亦爲家長會委員,曾主動聯繫對方瞭解情況,但對方未接聽來電。他認爲,可能因認知落差,導致雙方在處理方式與法規理解上有所不同,未能進一步溝通協調。

對於外界關注通報時程與家長溝通機制,教育處特幼科科長周盈璋表示,教育處在接獲通報後即啓動處理程序,通知審查小組委員、蒐集監視器影像。他強調,「實際上在知悉後2日內便啓動相關作業」,並於1月20日召開審查小組會議。

他補充,針對知悉時間的起算點,教育處也已向國教署進行法規確認,確定通報流程無延遲,亦侵害家長知情權益。

針對部分家長質疑未及時召開家長說明會,周盈璋指出,於3月22日主動與家長進行簡要說明,對於未能到場的家長,另安排於醫院或家中進行個別說明,團體與個別說明均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