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研究員不滿報告被批「小學生整理」 告3主管求償180萬全敗
一名詹姓研究員不滿楊姓組長在LINE工作羣組罵他「鬼扯」、「胡說八道」,吳姓主任更以「罄竹難書」、「小學生的整理」等語批評其報告,憤而提告3名主管求償180萬元。(圖/翻攝googleMAP)
臺灣電力公司綜合研究所爆發職場霸凌爭訟!一名詹姓研究員不滿楊姓組長在LINE工作羣組罵他「鬼扯」、「胡說八道」,吳姓主任更以「罄竹難書」、「小學生的整理」等語批評其報告,憤而提告3名主管求償18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主管用詞雖不客氣,但屬工作溝通中的主觀意見表達,不構成侵權,判決詹員全數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臺電綜研所化學與環境研究室詹姓研究員指控,112年2月間,他負責填寫「電力淨零排放」表單,楊姓組長在「CCSU多元發展服務組」LINE羣組中,多次以「鬼扯」、「胡說八道」、「頭腦清醒」等語責罵,甚至當衆拍桌咆哮,嚴重損害其名譽。
楊姓組長辯稱,填寫淨零排放表單本就是詹員負責的行政工作,當時詹員不斷提出不清楚的提問拖延進度,他纔在羣組中表達「早就跟你說,填有結果的時間,你是在扯什麼」、「文字都在,不要鬼扯」等語,純屬工作溝通。
詹員更指控吳姓主任多次言語羞辱。113年1月討論研究報告時,吳姓主任竟以「罄竹難書」形容報告問題,甚至質疑「不知如何取得學位」;同年8月更批評他整理的參考文獻是「小學生的整理」。詹員認爲這已構成職場霸凌。
吳姓主任解釋,「罄竹難書」是指報告需要修改之處很多,並非針對個人;「小學生的整理」則是對比學術論文應有更高層次的文獻整合,均屬工作指導範圍。
詹員不滿,自己111年考績甲等卻未獲升等,質疑吳姓主任考覈不實;113年更因「不服指揮、影響工作士氣」遭記申誡2次,懷疑是申訴職場霸凌後遭報復。
吳姓主任反駁,升等需「工作表現優異」,詹員自112年起工作意願低落、難以溝通,未達升等標準;記申誡則是因詹員多次提出不實申訴、拒絕職務調整,經獎懲委員會決議,並非報復。
臺北地院法官指出,言論自由與名譽權同受憲法保障,應力求平衡。在一對一或小組溝通中,個人基於確信事實表達主觀意見,應享有較大空間。
法官審視LINE對話紀錄後認爲,楊姓組長言論雖用詞強烈,但屬工作執行方式的意見表達,不構成名譽侵害;吳姓主任的批評也是針對報告內容,非人身攻擊。至於孫姓工會理事致電澄清謠言部分,詹員未能舉證其散佈不實訊息。
法院強調,「職場霸凌」須以敵視、歧視爲目的,有持續積極行爲侵害人格權,且逾越社會容許範圍。本案主管言論均屬偶發工作指導,詹員無法證明對方有霸凌故意。
此外,詹員未能證明考績、懲處與申訴間有因果關係,升等與否也非吳姓主任一人可決定。最終判決詹員全部敗訴,還須負擔訴訟費用。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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