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住院醫性侵案 北市衛生局:法律未規定懲戒啟動時間
臺大醫院婦產部前住院醫師涉性侵,但仍持續任職,未依醫師懲戒流程廢止執照。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黃建華說,案發當年衛生局並未收到臺大醫院通知案件發生,在透過刑事判決知悉案情後,已積極啓動懲戒流程;不過,醫師懲戒委員會啓動時機,目前並無法律規定,將與衛福部合作,修正法令讓相關規定更加完備。
黃建華說,醫師涉嫌性騷、性侵,北市衛生局非常重視,已根據醫師法,啓動醫師懲戒委員會流程,循程序必須進行事實蒐集,並邀請專家進行書面審查、實質審查,會議預計在7、8月份舉行,若委員會評估內容還需補充事證,會需要再次開會。衛生局將秉持保護民衆安全就醫權利,病兼顧醫療工作人員公平性,毋枉毋縱落實相關程序。
「醫師懲戒需有明確事證才能執行。」黃建華說,醫師法25條規定,醫師違反醫師倫理,或遭刑事判決等,均可啓動懲戒流程,但事涉事實認定,必須由受害者及相關人員說明清楚,過程中也須重視被害人保護,實際執行上需要較多時間;以本案來說,談大醫院第一時間已進行相當完備的處理,由願層級決議懲處,並調整該醫師職務內容。
黃建華說,目前法律對於懲戒啓動的時間點,以及何種嚴重程度案件,醫院應通知衛生局或相關單位,並無明確規定,衛生局是地方執行單位,一切依法行政,衛福部重視此事,且已啓動修法討論,後續不論醫師法、醫師懲戒辦法等,都應一併檢視,衛生局將與中央合作,設法讓法令制度修正更加完備。
「住院醫師性侵案,對於所有醫界同仁,應是一大提醒。」黃建華說,全國醫療同仁對於性平敏感度都應提高注意,特別小心警惕,回顧自身行醫過程,所做行爲、與病患互通是否均符合醫療倫理規範,醫學教育也要強化醫學生對這類議題的素養及態度。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黃建華說,案發當年衛生局並未收到臺大醫院通知案件發生,在透過刑事判決知悉案情後,已積極啓動懲戒流程。記者林琮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