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科醫性侵病患 衛福部:啓動醫師懲戒委員會
▲一名婦產科醫師假借檢查性侵女病患。(圖/達志影像)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大醫院一名黃姓婦產科住院醫師趁值勤急診工作時,性侵來就診的年輕女子小芳(化名),全案經臺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爲黃男犯後毫無悔意,處3年徒刑。對此,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在臉書表示,醫事司將發文請地方衛生局啓動醫師懲戒委員會。
該名黃姓醫師在2021年6月,臺灣正值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時,已是臺大醫院婦產部第3年住院醫師,負責值勤急診診療工作。女子小芳當時因腹痛、發燒,於同年6月26日上午8時45分許到臺大急診室就診,經診斷疑爲黃體破裂而留院觀察。
小芳指控,該名醫師謊稱要做「性反應測試」,在無護理師陪同的情況下,戴着手套搓揉陰蒂並指侵,之後藉口幫她照陰道超音波時,更要求「這次要做到高潮」,她因察覺有異而拒絕。隨後該醫師要求不要把過程說出去,讓小芳更覺得不對勁,便請男友幫忙報警,事件才因此爆發。
由於該名醫師離開臺大醫院後,執業登記轉到桃園市,雖然目前已離職,但該起案件在桃園市衛生局,臺北市衛生局表示,尊重桃園市衛生局決定是否自行辦理或移至北市辦理。
林靜儀今也親自在臉書指出,有關前臺大婦產科住院醫師性侵判決確定案,依照醫師法第25條第二款,「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爲,經判刑確定」,應「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依醫師懲戒辦法第2條第1項,醫師懲戒委員會,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之,因此醫事司將發文請地方衛生局啓動醫師懲戒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