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婦科醫性侵女病患 是否公佈身份?衛福部迴應了

臺大醫趁內診時性侵女病患。(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大醫院一名黃姓婦產科住院醫師,2021年性侵就診的女患者,以做「性反應測試」爲由,對其猥褻、指侵,全案經臺北地院審理,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處3年徒刑。衛福部今日(12)表示,會先由地方衛生局評估懲戒處分,是否公佈性騷醫療人員身分,則會由醫事司、保護司研議修法。

該名黃姓醫師2021年6月時,是臺大醫院婦產部第3年住院醫師,負責執勤急診診療工作;女患者於當月26日上午8時許,到急診就診,經診斷疑爲黃體破裂而留院觀察。

負責診察的黃男,以需對性器官實施檢查爲由,謊稱要做性反應測試,並配戴手套用手指插入陰道;之後藉口發現異常分泌物,要求再做一次性功能測試,還說「沒有做到高潮的話,結果可能會有影響」,令女患者起疑拒絕並報警。

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原本在醫師法中,就明定醫師「利用業務機會犯罪行爲經判刑確定」,會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而過往有些事件,是屬仍在醫院內部進行申訴、未經法律程序確認,引起外界討論是否公開涉案醫師姓名。

針對是否公佈性騷醫療人員姓名,劉玉菁表示,衛福部會進行研議,謹慎討論哪些情況下可以公開姓名,又要公開到什麼程度。如果沒有確定犯罪事實,就將名字流傳出去,若事後發現並非事實,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需要小心謹慎,也需要很精細的討論。

劉玉菁說,若要公佈性騷醫療人員姓名,衛福部會研議是否修法,不過目前已有性平三法,醫師、藥師等各人員也都有各人員法,要修人員法還是性侵害防治通則,讓人員利用業務犯罪時可公佈姓名,還需要進行進一步評估。

不過,針對黃姓醫師此案,劉玉菁指出,他是已經被法定確認有犯罪行爲、一審判3年徒刑,姓名也已連名帶姓公開在判決書上,與其他仍在內部申訴階段案件情形不同。黃醫師職登在桃園市,衛福部會行公文,由該地衛生局或公會進行第一階段懲戒委員會,如醫師不服提出覆審,衛福部會接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