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婦科醫內診性侵女病患!「需達高潮再一次」 誘拐話術全曝光
臺大醫趁內診時性侵女病患。(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大醫院婦產科住院醫師阿銀(化名),趁負責值勤急診時,以做「性反應測試」爲藉口,對女子小樂(化名)進行猥褻行爲,見小樂反應不及,還以「沒有做到高潮的話,結果可能會有影響」爲由欲再次進行指侵,小樂驚覺不對報警。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判阿銀犯對受照護人利用機會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
判決書指出,2021年6月爲我國正值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阿銀爲臺大醫院婦產部第3年住院醫師,負責急診診療工作。小樂於當月26日上午8時許到急診室就診,經診斷疑爲黃體破裂而留院觀察;阿銀爲27日急診值班醫師,負責小樂的診察,以需對其性器官實施檢查爲由,配戴手套用手指搓揉小樂陰蒂並將手指插入陰道,實施性交行爲得逞。
阿銀坦承以上行爲,但辯稱是小樂自述性行爲時會腹痛,且經她同意,纔對她實施性功能障礙檢查。
小樂說明,自己想了解爲何與男友進行性行爲會導致黃體破裂,因此被阿銀帶至診間問診,過程約半小時,隨後阿銀稱她似乎很在意性生活,要爲其做性反應測試,測試挑逗性器官時,肛門有無收縮反應。小樂同意後開始測試,阿銀還說爲避免尷尬,若快高潮要主動告知,然而過程中她持續有收縮反應,阿銀卻未停止動作,直到她表示快要高潮,明確要求停止,他才停手。
小樂認爲,測試目的是判斷收縮反應,既然已有反應,後續的行爲便未經她同意。不僅如此,阿銀停止後還說「沒有做到高潮的話,結果可能會有影響。」,要求再來一次,小樂察覺異狀,開口拒絕,阿銀卻追問拒絕原因,並要求她不要出去亂講,令她更加警覺,遂請男友協助報警。
事後,小樂向臺大醫院提出性騷擾申訴,經調查並由臺大醫院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評議,認定阿銀行爲已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之性騷擾行爲,包含對小樂實施內診時,未使女性護理師全程陪同,重複告知不要告訴別人,於急診對於非急症之性功能障礙實施身體檢查,均未符合醫療常規不符。
法院審酌,阿銀未篤守醫師職責,僅爲滿足一己私慾,罔顧病人權益,濫用身爲婦產科醫師得以對病人實施身體檢查的機會,對小樂進行前揭猥褻、性交行爲,考量無犯罪紀錄,月收入約20至30萬元,最終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處阿銀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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