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狼醫性侵病患未停職 衛福部官員籲修醫師法串連資訊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醫病關係存在權勢不對等,性騷、性侵等事件處置必須謹慎,爲做出調職、停職等行政處置,必須修改醫師法。衛福部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大醫院婦產部黃姓住院醫師指侵女病患,調查期間卻未被停職或公佈姓名,仍持續接受訓練診治病人,讓病人安全陷入疑慮。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醫病關係存在權勢不對等,性騷、性侵等事件處置必須謹慎,爲做出調職、停職等行政處置,必須修改醫師法,授權社政單位提供資料給主管衛政體系的衛福部醫事司,否則恐權責不明。
本次涉案醫師在事件爆發後,仍在臺大醫院完成完整住院醫師訓練,後續更取得婦產科專科醫師執照,至桃園診所任職。臺大醫學院教授黃韻如表示,目前針對特定身份人士,涉及性平事件有完整規範者,僅有教師法明定教師涉案後的處理流程,未來是否要納入各職類醫事人員等,必須通案處理,會接觸病患的不只有醫師,還有護理師、醫檢師等不同類型人員,需一併討論處置方式。
黃韻如說,目前行政處置存在灰色地帶,到底醫師捲入性平案件後,還可否看病人,是否需要中止住院醫師訓練等,均沒有明確規範,依現行法規,衛福部保護司必須保護被害人,加上沒有法律依據,因此社政體系無法向衛政單位通報性平事件,對於衛政單位而言,甚至要看新聞才知道有醫院發生性侵事件。
臺大醫院基於職權,以性騷事件成立小組,調查本次案件,後續當事人則提告性侵。張秀鴛表示,性騷與性侵案件是光譜光系,被害人可決定申訴性騷,或提告性侵,二者主要差別是前者以行政罰處罰,後者則涉及刑事案件,需要嚴謹證據,另,同一行爲依法一事不二罰,只會澤一管道懲處。衛福部統計,近年性騷成立案件,兩造爲醫病關係者,111年爲12件,112年、113年皆爲25件。
性騷事件通報後,調查結果將之會僱主,由僱主決定調離職務,或懲處降級等措施。張秀鴛說,在性侵方面,因涉及刑事案件,有不同權責單位,目前正修法的兒少權法,研擬納入通報規則,未來涉犯兒少虐待、性侵者,由該法授權檢察官提供起訴書,供僱主、醫界學協會等知情,以利後續撤除執照等處分,但成人部分,目前仍缺少法律規範。
張秀鴛說,憲法保障民衆執業權利,醫師也涵蓋在內,要將醫師停職必須有法源依據,爲串連社政、衛政體系,建議在「醫師法」中增修文字,賦予法源依據,讓社政單位可提供狼醫名單給衛政單位,衛政單位再依職權要求管轄的專科醫學會、醫院等,討論廢除執照、懲戒等措施,藉此防堵醫持續任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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