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因應汛期 擬縮短堤外停車拖吊期至22天

近年極端天氣頻繁,除了颱風,也常有突發性豪大雨,民衆如無法即時將堤外車輛駛離,易造成大量車損。北市交通局針對久停未移車輛,研議把公告拖吊時間從45天縮短至22天。(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堤外停車場多分佈於基隆河、淡水河、新店溪及景美溪周邊,約有1萬3966格停車格。近年來極端氣候頻繁,除了颱風,也常有突發性豪大雨,民衆如無法即時將堤外車輛駛離,易造成大量車損。北市交通局針對久停未移車輛,研議把公告拖吊時間從45天縮短至22天,草案預計5月底、6月初送至議會。

北市停管處停管及職安科長楊遠明25日在道安會報表示,爲避免民衆因不知道訊息未能即時移車,市府除發佈即時新聞稿,也會成立緊急應變中心,每小時掌握堤外停車場滯留車輛資訊,也會透過多元宣導,如官方LINE帳號,或是民衆掃描停車繳費單上的QR-code,會發送3次簡訊,分別在北部地區陸上臺風警報發佈後、正式實施管制後通知4小時後拖吊、管制解除紅黃線將恢復管制。

楊遠明說,每月定期清查久停車輛,也配合夾放一次性宣導小卡,及對超過30天久停車輛張貼公告,15天后未移動即拖吊。現希望透過修正自治條例縮短久停車日數,將久停定義縮短爲15天,公告期縮短至7天,等於拖吊流程從45天縮短至22天。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曾平毅指出,防汛期間交大協助移車作業,但針對久停車輛應限縮天數,除提升停車場週轉率外,也避免讓豪雨來襲時,勤務過於繁重。

楊遠明提醒,北市2023年實施「疏散門、水門只出不進4小時後拖吊」,統計2024年3次颱風拖吊車輛數呈現下降趨勢。5月至11月底的汛期即將到來,提醒民衆於豪大雨期間應留意氣象報告,留意水情資訊配合移車,避免遭拖吊及裁處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