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堤外久停車祭新招 研議停放22日就拖吊

臺北市曾發生水門關閉後,仍有許多車輛未撤離的狀況,造成泡水車。本報資料照片

時序將進入防汛期,受到極端天氣影響,爲避免堤外停車空間來不及移車遭泡水,北市交通局盤點堤外停車格之外,也針對久未移車的車輛研議將縮短拖吊期程。停管處表示,研議修正自治條例在議會會期內送達,預計從公告到拖吊時間比現行時間縮短23天。

停管處停管及職安科長楊遠明在道安會報表示,每年5月到11月30日爲防汛期間,期間若碰上豪大雨需要緊急疏散車輛,北市堤外停車場主要分佈於基隆河、淡水河、新店溪及景美溪等,統計大、小車及機車格有1萬3966格,平時巡視久未移動的車輛。

爲此,楊遠明表示,會配合水利處宣佈管制後4小時起,開始拖吊堤外滯留車輛,同時發放簡訊提醒民衆移車,累計已發放140萬封簡訊。並且加強清理堤外久停車輛。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曾平毅提問,雖然防汛期間交大積極協助移車等作業,但是針對久停車輛應該限縮天數,提升停車場的週轉率外,也是讓豪雨等大水來襲時,避免勤務過於繁重。

楊遠明說明,現行的久停時間爲停放30日後,貼出公告15日,總計45日若仍沒有移車就會拖吊,之後研議修自治條例,停放15日之後公告7日,總計22日就會直接拖吊,前後減少23天的停放時間。停管處長劉瑞麟補充,希望6月中旬前能送到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