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久停未移車輛 公告拖吊期減至22天

北市交通局針對久停未移車輛,研議把公告拖吊時間從45天縮短至22天。(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堤外停車場分佈於基隆河、淡水河、新店溪及景美溪周邊,有13966格停車格。近年來極端天氣頻繁,除了颱風,也常有突發性豪大雨,民衆若無法及時將堤外車輛駛離,易造成大量車損。對此北市交通局針對久停未移車輛,研議把公告拖吊時間從45天縮短至22天,草案預計5月底、6月初送至議會。

北市停管處科長楊遠明表示,爲避免民衆因不知道訊息而未能及時移車,市府除發佈即時新聞稿,也會成立緊急應變中心,每小時掌握堤外停車場滯留車輛資訊,也會透過多元宣導,如官方LINE帳號,或是民衆可掃描停車繳費單上的QR code,會發送3次簡訊,分別在北部地區陸上臺風警報發佈後、正式實施管制通知4小時後拖吊,以及紅黃線將恢復管制。

楊遠明說,每月定期清查久停車輛,也配合夾放一次性宣導小卡,並對超過30天久停車輛張貼公告,15天后未移動即拖吊。希望透過修正自治條例縮短久停車日數,將久停定義縮短爲15天,公告期縮短至7天,等於拖吊流程從45天縮短至22天。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曾平毅指出,防汛期間交大協助民衆執行移車作業,但針對久停車輛應限縮天數,除提升停車場週轉率外,也避免在臺風或豪雨來襲時,勤務過於繁重。

楊遠明說,北市2023年實施「疏散門、水門只出不進4小時後拖吊」,統計2024年3次颱風拖吊車輛數呈現下降趨勢。5月至11月底的汛期即將到來,提醒民衆於豪大雨期間應留意氣象報告,留意水情資訊並配合移車,避免遭拖吊及裁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