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音圖預算追加43.3億元通過 議會保留究責報告決議
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表示,音圖中心追加後的工程費近市場行情,流標機率不高,提案送議會大會若順利通過,預計明年1月開工。(北市文化局提供/張珈瑄臺北傳真)
臺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工程發包2度流標,北市文化局考量物調指數等因素,將工程費預算從71.6億元追加至114.9億元。25日送大會二讀卡關,今臨時大會最後一天, 北市議員苗博雅仍要求增2項附帶決議。議長戴錫欽裁示,預算追加通過,但保留附帶決議「市府提究責報告,並送議會備查」。日前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表示,追加後的工程費近市場行情,流標機率不高,提案送議會大會若順利通過,預計明年1月開工。
臺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工程發包2度流標,北市文化局考量物調指數,追加工程費預算至114.9億元。25日送大會二讀卡關,今臨時大會最後一天, 北市議員苗博雅仍要求增2項附帶決議。議長戴錫欽裁示,預算追加通過,但保留附帶決議「市府提究責報告,並送議會備查」。(張珈瑄攝)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任內規畫興建音圖中心,爲臺灣首座結合音樂廳與圖書館的新地標,經評估選定美國在臺協會(AIT)臺北辦事處舊址,歷經2次發包流標,北市文化局考量物調指數等因素,將工程費預算追加43.3億元增至114.9億元,25日送大會二讀,苗博雅認爲預算增加有疑慮,27日大會再討論,苗提2但書,藍則提議政黨協商,最後因議員出席人數不足散會,預算2度卡關。
苗博雅於30日臨時大會最後一天表示,經過溝通後願意支持音圖114.9億元的預算,但這筆預算有特殊性,音圖預算從原先只有圖書館的28億元,到增加音樂廳預算到64億元,後議會又決議給71億元,一路到現在增加60%預算、114.9億元,前後延宕10年的時間,議會基於監督把關的職責,必須要對市民交代議會對於這筆預算的立場及態度,所以想提出2項附帶決議。
苗博雅說,一爲「音圖工程延宕10年,工程應如期如質完成,總工程費不得再增加且不能減項發包」,二爲「市府應提出音圖決策歷程檢討究責報告,送議會備查」,基本上以這樣的附帶決議,呈現議會立場,同時也不至於阻礙市府執行音圖發包工程等相關程序,也充分尊重教委會對預算金額把關。
教委會召集人、臺北市議員秦慧珠表示,音圖反覆討論多次,應尊重委員會審查決議,現在加上2項附帶決議是無此必要,更直言是「廢話」。她質疑,如不加上「工程應如期如質完成」,難道就可以不如期不如質嗎,顯然不是;「不得再增加預算」本來就是議會通過預算的目標,如要增加預算,需再向議會提出,依法審議;「不能減項發包」也本就是根據《政府採購法》相關審查的必然條件,如要減項發包也要向議會報告;「檢討究責報告」基於責任政治,凡事都要檢討究責,議會不做附帶決議難道就不檢討究責嗎。
北市議員遊淑慧則認爲,市府都沒有照着教委會決議去做,之前把音圖從統包改爲設計跟施工拆標,教委會要求須在不增加預算額度內請建築師設計,市府當時也同意,結果2年後搞出追加,雖然物價通膨,但很擔心教委會的審查又變成一次廢話,下次繼續增加預算,民衆的錢不是大風颳來的,重點是市府願不願意尊重、照做,甚至未來不會再增加預算,總是要聽到市府的具體承諾,有沒有附帶決議真的不是重點,過去也都做附帶決議了,還是都沒有用。
北市議員吳世正認爲,現今局勢變化大,以色列和伊朗戰爭開打、川普關稅也還沒決定,現在下這個決議基本上不太切實際,萬一有突發狀況,議會自己打臉;究責報告是市府內部要檢討,由議會要求實在有違行政立法分際,建議尊重教委會決議,通過預算,不宜做變數帶大的決議。
戴錫欽最後裁示,本案追加預算、延宕皆不是議會樂見,市府本應去做檢討,但有時候議會提出但書或附帶決議,是表達站在監督市府的立場,因此折衷各議員意見,預算照案通過,至於附帶決議保留第2項,改爲「市府提決策檢討究責報告,『並』送議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