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普發現金 藍批綠不顧財政紀律
臺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民進黨團皆提案建議市府還稅於民,民進黨團要求將歲計賸餘都用於普發現金,每位臺北市民可領2.1萬元,國民黨團將行政裁量權授權給市府,在兼顧財政紀律前提下制定發放金額。(丁上程攝)
中央即將普發1萬元,臺北市議會民進黨團提案要求市府「還稅於民」,將歲計賸餘都用來普發,每位市民可領2.1萬元,議會國民黨團15日痛批綠營不負責任,也提出版本建議市府須在依財政紀律前提下普發現金給民衆,但未提出金額,甚至獲部分民進黨議員連署,藍綠提案都交付議會財政建設委員會審查。
民進黨團依立法院審議「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向市府提案要求「還稅於民」,估算每位市民可獲2.1萬元,國民黨團昨也提出版本,指近年來在臺北市民共同努力下,北市整體經濟與財政表現穩健成長、稅收持續增加,成果並非僅源於行政效率的提升,更是市民長期辛勤納稅與經濟活動所累積,因此基於「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核心理念,市府應在財政條件允許下回饋市民,共享城市發展果實。
藍營提案內容強調,由於中央陸續減少對臺北市補助,其中捷運建設減列650億元,未來重大建設經費負擔超過4800億元,還未包括土地價購成本、工程物價調整增加的經費,且有債務尚待償還,所以普發現金必須注意財政紀律,建議市府研議普發現金方案,以兼顧財政紀律與社會共享爲原則適時還稅於民,持續強化臺北市經濟競爭力與永續發展動能,讓市民真正感受到繁榮共好。
不過,相較民進黨團提案要求將歲計賸餘都用於普發現金,國民黨團版本未提出確切數字。國民黨團書記長李明賢表示,民進黨團版本是要把所有歲計賸餘全部拿出來普發,國民黨團認爲這樣相當不負責任。
李明賢說,在經黨團議員討論後,基於尊重地方民意普發現金,也兼顧市府財政紀律,因此未提出明確數字,授權市府維持彈性考量的行政裁量權,自行決定要拿多少歲計賸餘來普發現金給民衆。
市長蔣萬安昨中午前往國民黨團大會報告明年預算編列事項,他在會後表示,會中與議員交換意見也談到雖然《財劃法》修正後,雖然市府能拿到的統籌分配款增加,但實際上許多重大建設補助都被中央砍掉,「左手給、右手扣」的意圖明顯。
北市財政局長鬍曉嵐指出,將在兼顧財政紀律原則下計算普發現金數額,會再深入研議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