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是否普發現金?藍綠黨團版本皆付委審查

針對跟隨中央普發現金一事,國民黨及民進黨北市議會黨團都提案,但相較於民進黨明定將歲計賸餘都用於普發現金,每位臺北市民可領2.1萬元,國民黨團則將行政裁量權授權給市府,在兼顧財政紀律與普發現金的情況下制定發放金額。(丁上程攝)

因應行政院普發現金1萬元,民進黨北市議會黨團8月1日提案,要求北市府將歷年累計的歲計賸餘用於普發現金給臺北市民,一人平均2.1萬元。不過提案在8日遭到國民黨議員秦慧珠暫擱,她希望民進黨團提案能與國民黨版本一同付委審查。國民黨團也於14日提案,要求北市府在依財政紀律的前提下普發現金給民衆,也獲部分民進黨議員現場加簽連署,最後2黨提案都交付議會財政建設委員會審查。

國民黨團普發現金的提案指出,近年來在臺北市民共同努力下,北市整體經濟與財政表現穩健成長、稅收持續增加。這些成果並非僅源於行政效率的提升,更是市民長期辛勤納稅與經濟活動所累積的成果。因此基於「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核心理念,市府應在財政條件允許下回饋市民,共享城市發展的果實。

提案指出,由於中央陸續減少對臺北市的補助,其中捷運建設減列650億元,又未來重大建設經費負擔超過4,800億元,還未包含土地價購成本、工程物價調整增加之經費,且有債務尚待償還,所以普發現金亦須注意財政紀律。因此建議市府研議普發現金方案,以兼顧財政紀律與社會共享爲原則,適時還稅於民,持續強化臺北市的經濟競爭力與永續發展動能,讓市民真正感受到繁榮共好。

不過相較於民進黨團提案要求將歲計賸餘都用於普發現金,平均每位市民可領到2.1萬元,國民黨團版本則未提出確切數字。國民黨團書記長李明賢表示,民進黨團的版本是要把所有歲計賸餘全部拿出來普發,國民黨團認爲這樣相當不負責任。

李明賢強調,在經黨團議員討論後,基於尊重地方民意普發現金,也兼顧北市府財政紀律,因此未提出明確數字,而是授權讓北市府能維持彈性考量的行政裁量權,自行決定要拿多少歲計賸餘來普發現金給民衆。

臺北市長蔣萬安15日中午也前往國民黨團大會報告相關事項,會後他表示,會議中都有與黨團議員們交換意見,也談到雖然《財劃法》修正後,雖然北市府能拿到的統籌分配款增加,但實際上許多重大建設的補助都被中央砍掉,「左手給、右手扣」的意圖明顯。

財政局長鬍曉嵐表示,會按照蔣萬安的說法,在兼顧財政紀律的原則下計算普發現金的數字,會再深入研議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