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幫未成年子女辦保險調取戶口名簿 驚見夫認領與外遇對象生的兒子
葉姓女子爲了幫未成年子女辦理保險事宜,到臺南市一間區公所調取戶口名簿,才發現丈夫在2022年認領一名男童,且竟是與外遇對象朱姓女子生下的兒子;葉女以配偶權受侵害,身心受創,提告請求精神慰撫金100萬元,臺南地院判決葉女丈夫及朱女應連帶賠償30萬元。
葉姓女子提起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訴訟指出,她與丈夫在2012年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但丈夫長年在臺中市工作;去年10月,她要辦理子女保險事宜,到臺南市一間區公所調取戶口名簿,才發現丈夫在2022年6月認領一名男童,竟然是與朱姓女子外遇通姦生下的兒子。
葉女主張,丈夫及朱女侵害她的配偶權身分法益,造成身心遭受重大沖擊,請求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法院審理時,被告二人均未出庭,亦未提出書狀作聲明或陳述。
法院指出,依據戶籍謄本、戶役政資訊網站等查詢資料,確認葉女主張屬實,依據雙方身分、教育程度、經濟能力、社會地位等,參酌被告2人侵權行爲態樣、期間,以及葉女婚姻狀況及其所受精神上痛苦等一切情狀,認葉女得請求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
葉姓女子爲了幫未成年子女辦理保險事宜,到臺南市一間區公所調取戶口名簿,才發現丈夫在2022年認領一名男童,且竟是與外遇對象朱姓女子生下的兒子。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