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貪詐8萬4358元 吃6個貪污罪還丟官
前沙鹿警分駐所林姓所長涉貪,遭臺中地檢署提起公訴,臺中市警局將依法予以停職。(本報資料照片)
前清水警分局沙鹿分駐所林姓所長於2020年至2022年任內,以修繕辦公房舍、幫同事買消夜、參加婚宴等種種理由向沙鹿警友站報帳請款,共詐得8萬4358元,遭檢方以6個貪污罪起訴,林男現於交通大隊任職,臺中市警察局將依法予以停職。
林男修繕清水警分局自己的宿舍,要求廠商將請款單擡頭登載爲「臺中市大臺中警察之友會」,向沙鹿警友站請款覈銷,詐得5萬6225元;2022年2月25日又憑空杜撰修理沙鹿分駐所廁所,再向沙鹿警友站請款1萬5000元,3月6日再假藉辦案餐費名義向警友站詐取4400元;3月12日參加沙鹿農會總幹事女兒婚宴,該場未收禮金,卻仍藉故向警友站請款6000元。林男開車載家人出遊,2度以辦案爲由向警友站詐得1298元、462元。
林男否認貪污,但檢方傳訊多名警員、警友會站長、會總幹事,證詞均與林男辯詞不符,偵結依6個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林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