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任子行及相關責任人領罰500萬元,曾虛增營收超億元
來源:新浪財經-鷹眼工作室
ST任子行於2025年7月1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被處罰。
2024年8月9日,ST任子行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2025年6月20日,公司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此次《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5 - 2017年,任子行逐步收購北京亞鴻並使其成爲全資子公司。2018年起,北京亞鴻和任子行作爲聯合體成員中標創新項目,由北京亞鴻具體實施,項目建設中通過簽訂無商業實質購銷合同作爲資金通道。
2020 - 2022年上半年,任子行虛增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具體數據如下:
年份 虛增營業收入(元) 佔當期報告記載金額比例 虛增利潤總額(元) 佔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絕對值比例 2020年 36,951,333.48 4.21% 19,406,901.32 85.93% 2021年 48,435,351.70 6.97% 37,317,431.71 70.03% 2022年上半年 26,929,607.08 10.81% 16,560,909.58 30.79%
任子行披露的《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3年2月14日披露的《創業板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之募集說明書(註冊稿)》也引用了上述不實數據。
中國證監會認爲,任子行上述行爲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信息披露違法行爲。景曉軍、林飛作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李志強、馬萍作爲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均未勤勉盡責。
最終,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任子行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對景曉軍、林飛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50萬元罰款;對李志強、馬萍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
公司表示,此次認定情況與事先告知書一致,不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公司已對相關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追溯重述,將在處罰決定書滿12個月後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將加強對子公司管理,提升財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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