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迴應起訴創投大佬吳世春:有足夠證據支撐

控制權爭奪由暗鬥轉變爲對簿公堂。近日,ST路通(300555.SZ,股價9.7元,市值19.4億元,以下簡稱路通視信)的一則訴訟公告引發市場關注(詳見:《索賠250萬元!ST路通起訴公司第一大股東吳世春,訴請限制其違規增持股份表決權》)。

7月2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路通視信方面獲悉,公司在一個月前即欲提起訴訟。但公司一方面要維持正常生產經營,另一方面耗費了很多精力應對此事,因此沒能抽出時間。

路通視信方面向記者表示,公司提起司法訴訟有法可依,有足夠的證據支撐。對方不僅沒有就協議轉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且在“終止”轉讓後,時隔一個月才告知公司,也沒有提供終止協議。因此,對方究竟有沒有終止協議轉讓仍然是個“謎”,而且無論是否終止,在此期間,吳世春還通過二級市場增持了2.54%股份,在前述信息沒有依法披露的情況下,後續所有增持都是違規增持,依法不得行使對應股份的表決權。

作爲股東,對方可以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但在對方涉嫌違法違規的情況下,公司也應該用法律途徑保障自身和中小股東的利益。此次訴訟就是通過公開的司法途徑維護權益。另外,公司監事會繞過公司,向媒體披露監事會決議,這件事情本身並不合規。相關的兩位監事曾慶川、符玉霞並不來公司上班,對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不瞭解。

7月24日和25日,記者多次致電併發送短信給吳世春以及路通視信監事曾慶川、符玉霞,但對方均未接聽電話,也未回覆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