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創投吳世春欲罷免ST路通3名董事遭全票反對,今年1.5億元買股成大股東
昨日晚間,無錫路通視信網絡股份有限公司(ST路通)發佈公告稱,2025年6月4日召開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會議應出席董事5名,實際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董事會會議審議未通過《關於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公司董事會於2025年5月26日收到公司股東吳世春、顧紀明和尹冠民以書面形式向公司董事會發出的《關於提請召開無錫路通視信網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函》。
吳世春(持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爲7.46%)、顧紀明(持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爲2.21%)、尹冠民(持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爲1.05%)作爲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提請公司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提案罷免邱京衛、付新悅和王曉芳的上市公司董事職務,並選舉吳世春、高翔和于濤爲董事。
據瞭解,今年3月,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在阿里資產平臺上公開拍賣無錫路通視信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前控股股東寧波餘姚華晟雲城智慧城市運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共佔無錫路通視信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總股本的7.44%,該部分股份由梅花創投創始合夥人吳世春以約1.5億元競得。吳世春目前爲無錫路通視信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
公司董事會經全體董事投票表決,5票全票反對,審議未通過《關於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不同意股東吳世春、顧紀明、尹冠民關於提請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請求,亦不同意將前述提案提交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就股東吳世春、顧紀明、尹冠民提請公司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事項作出書面回覆。
董事邱京衛、董事付新悅、董事王曉芳、獨立董事黃遠征、獨立董事湯四新對該議案投反對票,反對理由如下:
(1)董事邱京衛先生、付新悅先生、王曉芳女士均爲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董事邱京衛先生、付新悅先生第五屆董事會董事任期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董事王曉芳女士第五屆董事會董事任期自2025年1月9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三名董事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法定事由,也不存在應當解除其職務的情形。
(2)罷免提案所述的罷免理由不成立,沒有法律依據。提案中描述“因公司原股東寧波餘姚華晟雲城智慧城市運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晟雲城”)及其關聯方債務問題,華晟雲城持有的公司股份持續被動減持,目前已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認定其提名的董事不適合繼續擔任董事。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均未規定提名人持股情況發生變化可能會導致其提名的董事不適合繼續擔任董事,提案描述的情況目前不構成邱京衛先生、付新悅先生、王曉芳女士擔任董事的障礙,罷免理由不成立,沒有法律依據。
(3)罷免提案擬罷免三名董事,超過公司董事會成員的二分之一,變動人數較多,不利於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運作,不利於公司經營的穩定性。
(4)2025年以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變化較大,此時貿然以罷免公司董事的方式改組公司董事會,將導致公司控制權、經營權的無序變動,對公司經營穩定不利,不利於保障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因此,從維護公司穩定及保護公司利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角度考慮,公司董事會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同時衷心希望相關各方本着對公司發展及全體股東利益負責任的原則,能夠進一步充分協商,審慎妥善解決好相關問題,實現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