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旻浩不可能補服兵役「以刑事責任爲主」! 法界曝可能刑期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韓星宋旻浩因在服替代役期間涉嫌無故缺勤102天,日前已被以違反《兵役法》罪名不羈押起訴。隨着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法律界分析指出,此案已非單純行政疏失,最重恐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引發外界關注。
▲宋旻浩。(圖/翻攝自Instagram/realllllmino)
法界:已遭起訴 性質恐屬刑事責任
針對宋旻浩案件,法律專家普遍認爲,既然檢方選擇起訴,代表其行爲已被認定具有刑事責任,而非僅止於行政違規。
律師金剛浩日前在廣播節目中指出:「既然已經進入起訴程序,就表示檢方認爲其行爲屬於違反《兵役法》的程度,而非單純管理或程序上的問題。」他也強調,案件未來量刑將依實際缺勤天數與具體情節判斷,但不排除判處徒刑的可能性。
根據《兵役法》第89條之2規定,無正當理由離開服役地點8日以上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屬遲到、早退或擅離勤務地,則最高可處1年徒刑。法界指出,宋旻浩被指缺勤天數高達102天,已遠超法條所定門檻,因此量刑風險不可忽視。
「重新入伍」機率低 依法難以轉現役
對於部分輿論提出「應重新入伍」的聲音,法律界則持否定看法。金剛浩表示,宋旻浩目前已完成召集並解除服役,依現行法規,並無再轉爲現役重新服役的法律依據,因此「再入伍」在制度上幾乎不可行。法界認爲,此案若成立,處理方式將以刑事責任爲主,而非補服兵役。
服役期間缺勤102天 管理人員亦遭起訴
宋旻浩自2023年3月起至2025年12月止,在首爾麻浦區設施管理公團及居民便民設施擔任社會服務要員。檢方指出,其在約430天實際出勤日中,涉嫌無故缺勤102天,約佔四分之一。
此外,檢方也將負責管理其服役的A姓主管一併起訴。公訴內容指出,A某明知宋旻浩未出勤,仍批准其缺席,並涉嫌製作虛假出勤文件、任意處理年假與病假,疑有共謀情形。
宋旻浩原爲履行兵役義務暫停演藝活動,如今卻因涉嫌違反兵役法遭起訴。法界普遍認爲,本案關鍵在於缺勤情節是否構成「無正當理由離營」,以及是否具故意與共謀情節,最終結果仍有待法院審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