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與貸款貼息雙管齊下我省多舉措支持重點羣體創業就業

5月21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關於健全創業支持體系提升創業質量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甘肅省財政廳就支持重點羣體創業就業相關政策進行解讀,通過稅收優惠與貸款貼息雙管齊下的方式,爲創業者提供有力支持。

據介紹,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爲落實國家支持重點羣體創業就業專項政策,2023年8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發佈公告將政策延續至2027年12月31日,並授權省級政府在規定上浮幅度內確定稅費扣減限額。甘肅省積極響應,省財政廳牽頭會同省稅務局、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經研究並報省政府同意後,按頂格幅度確定相關稅費扣減額標準,聯合發佈政策公告。

具體來看,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甘肅省脫貧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且註明相關自主創業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3年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爲限額(中央規定扣減額20000元,甘肅按最高上浮20%確定),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多項稅費。同時,企業招用脫貧人口,以及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相關證件的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保的,自簽訂合同並繳納社保當月起,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以每人每年7800元定額標準(中央規定扣減額6000元,甘肅按最高上浮30%確定),依次扣減增值稅等多項稅費。

在創業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支持方面,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個人和小微企業均可申請。個人申請需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屬於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等重點就業羣體;二是除特定小額貸款外,本人及其配偶無其他貸款。個人可申請額度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申請需滿足三個條件:屬於小型、微型企業;申請前1年內新招用符合條件人數達到規定比例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無違法違規信用記錄。小微企業可申請額度不超過4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貼息,其餘部分由個人或小微企業承擔。對於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或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到期後還可繼續申請貸款及貼息支持,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

據介紹,甘肅省通過稅收優惠與貸款貼息等一系列政策舉措,全方位助力重點羣體創業就業,爲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責任編輯:王旭偉

來源:蘭州日報